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度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21.12.2016  12:02

吉建设〔2016〕8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吉建设[2016]4号)要求,我厅于2016年10月至11月对全省9个市(州)的2016年度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桥梁)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设计)进行了抽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勘察设计质量检查覆盖9个地区,54家勘察单位、70家设计单位(含省外单位6家)、16家审图机构,共抽取73个工程项目,其中住宅工程项目42个(含保障房项目7个),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项目27个,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道桥工程项目4个。本次检查涉及勘察、建筑、结构、市政道桥4个专业,重点检查了工程勘察质量、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安全、建筑节能、消防(含外保温防火)、无障碍建设、光纤到户、绿色建筑、玻璃幕墙等标准规定执行情况。 

二、各专业存在问题

(一)勘察专业

一是勘察成果资料方面。 勘察大纲不具有工程指导性,工作量布置不明确,未附勘探孔布置图。勘察原始资料不全;钻探记录内容不全;室内试验原始资料混乱等。

二是勘察工作量完成方面。 钻探取土孔数量、勘探孔深度不满足规范要求;主要持力层原位测试数据不足。

三是岩土工程分析、评价方面。 地基承载力评价不合理;基础方案建议缺乏针对性;未进行成桩的可行性分析;深基坑工程未提供土的内摩擦角和粘聚力标准值。

     (二)建筑专业

      一是绿色建筑专篇方面。 建筑设计说明与绿建专篇说明主要数据不一致;设计说明与绿建报告星级定位不统一;项目有绿建评价报告,单体设计缺少绿建专篇说明。

      二是无障碍设计方面。 医院主出入口未设无障碍坡道及无障碍电梯;电梯侯梯厅深度不满足担架使用的要求。

三是建筑防火安全设置方面。 两相邻商网窗间墙不满足防火间距的要求;走廊两侧玻璃隔断墙未做防火要求;干挂石材外墙外保温系统未设防火封堵;器材库未设乙级防火门;网架屋面板未说明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四是设计深度方面。 总平面设计深度不够,缺少建筑定位、场地竖向设计、道路定位及宽度等必要的总平面设计内容;设计说明表达不完善,不能清晰描述项目概况。

五是在使用功能及技术把握方面。 厨房未设计排烟、上下水设施,无使用燃料说明;住宅厨房未封闭,无直接对外采光;卫生间门直接开向起居厅,卧室门开在厨房内;厨房与卧室共用阳台通风。

(三)结构专业

一是质量管理方面。 使用未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进行地基基础设计;专业负责人由非注册人员担任;图签栏签字混乱或不签字;结构计算书无签字盖章;结构设计总说明多条直接照抄设计规范。

二是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方面。 个别框架梁箍筋未加密;大跨度楼板未作挠度及裂缝宽度验算;框架主梁在大跨度次梁处未增设吊筋;电梯机房吊钩荷载漏加。

三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方面。 负一层砌体砌筑砂浆当位于室内时应采用混合砂浆;主持力层低于设计基底标高未交待如何处理;过渡层墙体的构造要求深度不够。     

四是结构计算书方面。 阳台、卫生间荷载计算书取值错误;书库设计活荷载取值不满足规范要求;屋面雪荷载未考虑积雪分布不均匀系数的影响。 

三、各地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中发现各地区存在一些共性问题,现予以归纳,各地勘察设计单位、审图机构要针对本地区共性问题深刻分析原因,认真进行整改,杜绝再出现此类问题。

(一)长春地区:

勘察单位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主要问题为钻探取土孔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静力触探原始记录深度与勘察报告不符。

设计单位建筑专业设计深度不足。 主要问题为缺少总平面图;项目总平面设计深度不够;个别项目设计文件严重不满足国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无法指导施工。

设计单位结构专业设计水平不高。 部分项目外墙大洞口两侧墙体未采取加强措施;结构计算模型与实际情况不符;局部错层部位的相关构件未采取相应的加强措施;框架梁箍筋未加密。

(二)吉林地区:

勘察单位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主要问题为钻探取土孔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

设计单位建筑专业问题较多。 主要为总平面设计深度不足,建筑物平面布置及道路竖向关系无法确认;未编制绿色建筑专篇,绿色建筑设计深度不足。

(三)延边地区:

设计单位结构专业技术力量薄弱。 主要问题为大跨度、大悬臂构件挠度及裂缝宽度未做验算;楼面活荷载取值错误;屋面雪荷载取值偏低;梁柱等构件未按规范要求做箍筋加密。

审图机构执行政策不到位。 主要问题为实际审查人员与审查合格书盖章人员不符,审查意见书与审查合格书同时出具。

(四)通化地区:

勘察单位技术指标评定不准确。 主要问题为主要持力层原位测试数据不足;地基承载力评价保守;岩土测试指标与承载力不匹配;钻孔灌注桩桩端阻力取值偏大。

(五)白山地区:

勘察单位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主要问题为勘探孔深度不满足规范要求。

设计单位 建筑专业设计水平低。 对最基本的《住宅设计规范》不掌握,主要问题为厨房与卧室共用阳台通风;楼梯直接对外出口不明确;开放式厨房未与其它房间分隔;卫生间门直接开向起居厅;卧室门开在厨房内。

(六)松原地区:

设计单位结构专业应加强。 主要问题为部分结构构件未做刚度验算,未考虑地震力作用下偶然偏心影响。

(七)白城地区:

设计单位设计水平差。 主要问题为未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未依据项目批准文件进行勘察设计;违反消防、抗震规范,设计深度严重不足。

审图机构未履行审查把关职责。 主要问题为普遍存在不执行国家及省审查制度规定,没有发挥技术质量审查把关责任。

(八)四平地区:

设计单位建筑专业应加强。 主要问题为对建筑物使用功能考虑不足,餐厅无卫生间,无厨房或厨房供应渠道;阁楼楼梯的洞口净高过低,不满足通行要求。

四、处理结果 

依据《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及住建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第十一条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见附件): 

   (一)对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且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浙江中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全省通报批评,委托吉林市建委依法依规处理。

      (二)对存在不同程度勘察设计质量问题的吉林省共创土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36家勘察设计单位,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全省通报批评。 

      (三)对审查把关不严,经审查合格后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吉林省众合建筑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白城市方圆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全省通报批评,责令进行全面整改,相关审查人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资格达标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没有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存在错审漏审情况的长春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等10家审图机构全省通报批评。 

      (四)对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责,不同程度存在质量问题的杨友珊等52名注册师,陈德凤等15名勘察设计人员全省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

      五、整改要求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应认真分析质量问题发生的原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及项目负责人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全面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 

(一)勘察设计单位要加强勘察设计质量内部管理,强化对国家、省相关标准规范的学习培训、理解掌握并严格遵守行业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把质量管理作为企业发展的重点切实抓好。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技术力量配备和职业操守的培养,认真执行建设部第13号令有关审查要求,严格按照审查技术要点开展审查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防治质量通病等内容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施工图审查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管和动态考核,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勘察设计单位执行标准规范、防治质量通病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把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确保勘察设计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在不良行为记录期限内,对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勘察设计单位,严格实行市场准入限制和技术质量重点监管,不予办理企业资质升级、增项业务,继续跟踪开展质量抽检;对记入不良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不予授予行业各类荣誉称号。

(五)责成吉林市建委对本通报中作出经济处罚的相关责任单位,依法实施具体处罚。处罚结果于2017年1月底前报省住建厅勘察设计处。

 

附件:2016年度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项目处理决定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