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吉林省2017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06.05.2017  00:23

 

                 吉勘设协字[2017]3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省勘察设计水平,繁荣建筑设计创意产业,打造我省特有的建筑风格和城市景观风貌,鼓励勘察设计单位和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方案精、质量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根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关于评选《2017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的通知》精神,依据《吉林省建设工程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办法》(附件1),决定举办吉林省2017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现就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工程勘察(含岩土工程)项目。

 (二)建筑工程(含住宅与住宅小区、人防工程)项目。

 (三)市政公用工程(含环境工程专项设计)项目。

 (四)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项目。

 (五)建筑工程标准设计项目。

 (六)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

 (七)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二、评奖等级和标准

  (一)设立省级一、二、三等奖。各级奖项应分别达到以下标准:省级一等奖项目要在设计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面在全省同类项目中居最高水平并有突出创新,达到或接近国家同期水平;二等奖项目应在上述方面有较大创新,在全省同类项目中居领先水平;三等奖项目应在上述方面有一定创新,居全省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

  (二)本次评选将对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工程、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重点民生工程给予倾斜;对应用BIM技术并取得良好效果的项目,给予加分。同时,为全面提升全省勘察设计总体水平,设立中小型企业勘察设计项目评审小组,依据评选标准评定相应奖项。

  (三)获奖人员必须是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和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如有不实,将被记入企业不良记录并取消获奖资格。

  三、奖励办法

  (一)获奖结果(项目名称、等级、人员名单)将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予以公示、公告,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对获奖单位颁发奖牌、证书,对获奖人员颁发个人荣誉证书。

 (三)获奖人员所在单位应将其获奖情况计入本人技术档案,作为职称评定依据,并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表彰和物质奖励。

 (四)经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勘察设计一、二等奖项目,将组织推荐参加“2017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届时,获奖单位在按照要求进行纸质文件申报的同时,还应通过评选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详见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中设协字【2017】20号)。

  四、评选机构

   本次评选活动,由省勘察设计协会及相关专业专家组成2017年度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委员会(人员名单另行公布),负责本年度评选工作。

  五、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按专业提供的材料,须按申报细则及申报表(附件2)提供,申报细则及申报表均从省建设厅网站 http://jst.jl.gov.cn/ 下载。

  (一)申报表用A4格式纸张软皮装订一式1份。

  (二)图纸A3图幅软皮装订一式1份。

  (三)附件材料用A4装订成册一式1份。内容包括:合同(委托)书或设计任务书;建设项目立项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建设单位对设计的评价证明;用户评价证明;消防、环保部门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应用新技术,自主研发的专有及专利技术证明;其他证明材料(如获奖证明、鉴定证书等)。  

  (四)申报材料须按Excel格式提交电子文档一份(附件4)。

  (五)申报单位应提供10分钟以内的(配音多媒体)影像资料。其格式为自动播放的影视文件,须用U盘上报,并保证有效播放。内容主要有:在全面展示项目总体勘察设计效果的基础上,简要介绍项目概况、设计亮点及在同类设计中所处水平;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专利技术、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等情况;项目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

  (六)申报图纸在包装盒上标明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及按项目所属的分类名称。同时提供申报项目次序表(见附件3)及Excel格式电子文件一份(见附件4),并上报电子版。专业分类:建筑工程项目;公共建筑、住宅与住宅小区、人防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注明是道路、桥梁、公共交通、给水、排水、环境工程、热力、燃气等中的哪一类项目),其它专业以此类推。

  (七)上述申报材料在各专业申报细则中有具体要求的,以申报细则为准。

  六、相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省评选办法的相关要求。于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设计并通过竣工验收后运行使用一年以上。合作完成的项目由主要完成单位申报,以承接工作量为依据。

  (二)评审组对拟评定一等奖项目,必须观审影像资料。

  (三)申报项目必须由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组织完成。被列入诚信档案不良记录,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及施工图审查制度规定的项目,均不准予申报。

  (四)申报单位应填写申报表(附件2),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材料请务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材料自评选结果公告起1个月后,申报单位自行取回,逾期不予保留。

  联 系 人:谢英文 刘彦 王旸

  电 话:0431-88045880/82752400/82752411

  邮 箱:[email protected]

  报送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2210室

  附件:1.吉林省建设工程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办法(试行)

     2.各专业申报表

     3.申报项目次序表

     4.申报项目Excel电子文档格式

 

                           吉林省勘察设计协会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