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2014年工作回顾和2015年工作安排

06.02.2015  12:54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组织收入困难,全省地税系统顾全大局,勇于担当,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征管质效进一步提升。征管改革不断深化。风险管理的基础工作制度和风险分析指标体系初步建立,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工作机制基本形成,纳税评估稳步推进。网报系统税企互动功能不断增强,网报二期全省应用比例达到97.7%,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平稳运行。信息技术支撑能力明显提高。省局数据处理中心全面启用,基层计算机机房标准化建设进展顺利,网络资源和信息安全进一步优化提高。应用系统开发建设稳步推进,数据仓库和综合运维监控两个平台全面升级,数据质量和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运维保障能力不断加强。税种和发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铁路运输业、邮政业和电信业营改增工作扎实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顺利实施。存量房评估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初步建立,评估数据库实现实时更新,评估效果进一步显现。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有序开展,非居民税收管理成效显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和数据分析应用工作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申报率达到82.9%,应用覆盖面持续提高。土地增值税清算流程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系统全面上线,通过“以地控税”补征税款1.4亿元。重点税源企业发票管理稳步增强,冠名发票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

  (二)依法行政有效推进。税收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全面开展税收执法权清理,公开了9类42项权力清单和相应的基本信息表、运行流程图,有效推进了阳光示权。进一步清理减少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省局审批项目1项,取消市县两级局审批项目5项。加强合法性审核,规范性文件质量明显提升。督察内审有效开展。强化执法风险预警系统应用,扎实开展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抓好问题整改,较好地发挥了“保健医”作用。税务稽查职能充分发挥。扎实开展案件查处和专项检查,查补入库20.7亿元。持续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查处案件1151起,缴获假发票5230份,查补入库1.8亿元。

  (三)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队伍活力有效激发。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选拔领导干部,不唯票、不唯分、不唯年龄,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系统上下的满意度稳步提升。深入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清查、机构编制规范、个人报告事项抽查,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圆满完成新公务员招录。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省局机关、长春、吉林、辽源、松原、白山市局等9家单位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延边、四平、通化、白城、公主岭市局等9家单位被推荐为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绩效考核稳步推进。认真落实省政府和总局部署,把省政府绩效考核、总局绩效考核、省局对基层局绩效考核和省局机关个人绩效考核归口到绩效办统一管理,建立了“四位一体”的绩效管理考评体系,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和绩效管理,绩效管理正在成为推动工作落实、调度干部积极性的有力抓手。省局机关连续7年取得省政府绩效考评优秀等次、获得一等绩效奖。

  (四)“双提高”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果。“您好、再见”文明用语的普及、微笑服务的风貌、首问责任制的推进,有效增进地税机关和纳税人的感情,提升了地税干部的良好形象。强化办税服务厅管理,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纳税服务规范化,提高12366热线服务质效,评定纳税信用等级,开展“三员”评议,纳税人满意度持续提升。长春市局实施办税服务厅全员挂牌上岗,完善了“进一个门、问一个人、办所有事”的首问责任制措施,是首问责任制的有效突破。在总局去年组织的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评议中,省局再获全国地税系统第5名的好成绩。系统上下坚持“大课堂”学习,加大高素质人才培养力度,推进领军人才建设,强化基层一线干部培训,模拟查账实训工作扎实推进,得到总局和省公务员局的充分肯定。全年有2人考取博士研究生,130人考取硕士研究生,60人取得“三师”资格。“双提高”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共培养高素质人才1043人,全系统高素质人才比例由2010年的4.9%提升到目前的14.9%,排在了全国前列。

  (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圆满完成。坚持两批活动有效衔接、压茬推进、持续用力,既抓好第一批活动的整改又大力推进第二批活动的开展,既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让自选动作体现地税特色,两批教育实践活动组织督导有力,推进有序高效,整改落实到位。深入推进“执法不规范、服务不到位”专项整治,每个市(州)局有针对性地解决了5个以上、每个县级局有针对性地解决了2个以上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省局出台了转变作风、规范执法、优化服务37项整改措施,实现了税务人和纳税人满意度双提升。

  (六)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出台了《中共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驻省地税局纪检组暨地税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印发了《吉林省地税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地税系统违纪行为处分具体规定》。深化“五权”和预防职务犯罪,严肃查处各类违纪案件,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2015年工作安排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为特点的新常态,地税工作面临着新的困难、压力和挑战。2015年,吉林省地税局要以新思维新姿态主动适应新常态,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努力完成好各项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部署,今年全省地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双提高”活动为主线,以“两个建设”为目标,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征收管理,落实税制改革,坚持依法行政,优化纳税服务,提升信息技术支撑能力,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吉林加快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围绕省政府确定的今年地税收入计划增长4.2%的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征收管理

  提高组织收入工作水平。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加强调度,落实好各项堵漏增收措施,确保实现收入目标。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防止出现“空转”“收过头税”等违规行为。加强税收分析和经济税源形势研判,更好地为宏观决策和组织收入工作服务。提高征管能力。深化风险管理,完善配套制度,加强风险管理平台和纳税评估系统的应用,平台推送的评估任务占纳税评估户数的比例要达到60%以上,所有评估任务都要纳入系统管理,坚决杜绝随意开展或终止评估现象。进一步拓宽第三方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数据审验把关,提高数据可用性。推广应用工作流平台,贯彻落实总局征管规范,使管理服务工作各环节有机衔接、协同运行、相互促进。加强大企业管理,继续做好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和省级列名大企业的风险管理。加强税种和发票管理。强化存量房评估,健全数据库,完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研究探索非住房评估。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加大反避税力度,做好走出去企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管理,利用网络申报提高汇算清缴工作质效。加大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应用推广力度,建立股权转让税收前置机制,强化高收入群体和主要所得项目管理。巩固“以地控税”成果,推进房产税税源管理和“三税”比对工作。强化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去年未完成审核的项目今年必须完成,今年达到清算条件的项目当年必须完成审核。加大省级列名大企业和重点行业的发票管控力度,提高管票控税质量。

  (二)落实税制改革

  抓好营改增扩围工作。密切跟踪政策动态,切实加强与国税和财政部门的合作,缜密细致做好收入测算、政策衔接、技术保障和管户移交等工作,确保营改增扩围任务的圆满完成。做好煤炭资源税改革后续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及时解决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煤炭资源税改革顺利开展。提高税收政策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里出台的促进民生改善和支持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促进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小微企业发展、民生保障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做好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摸清底数,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开展税收优惠政策效应分析,及时掌握执行动态,全面反映执行效果。

  (三)坚持依法行政

  严格税收执法。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监管,做好备案审查和文件清理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规定,强化后续管理。贯彻落实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强化权力制约。清理规范执法权力事项,推行清单制度。加大督察内审力度。拓宽信息化执法督察渠道,继续探索实施“调账式”审计督察,推行省市县三级联动模式,开展专项执法督察,做好经济责任和财务审计工作。加强内部审计和执法督察结果运用,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加强税务稽查。依法查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整治,强化重点税源稽查,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推进稽查现代化建设,完善“市一级稽查体制”,强化稽查职能。开发网络查账系统,提高稽查信息化水平。

  (四)优化纳税服务

  深入落实首问责任制。在全面实现“您好、再见”和微笑服务的基础上,深入推进首问责任制,全面推广长春市局“进一个门、问一个人、办所有事”的有效措施,实现首问责任制的完善和突破。全面落实纳税服务规范2.0版。建立税收政策调整和管理制度出台的规范性审查机制,维护规范的统一性,提高落实质效。推进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前移,开展明察暗访、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和“三争创”等活动,确保服务规范落实到位。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抓好创新性服务措施的贯彻落实,打造具有吉林地税特色的服务品牌。联合国税部门,推进“同城通办”“国地税通办”,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办税。继续开展高标准办税服务厅建设,加快网上办税服务厅试点建设,丰富网上办税服务功能。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与国税部门联合成立纳税人权益保护中心,修订纳税人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建立纳税人权益保护常态机制。规范各级纳税人之家和纳税人辅导站建设,加强涉税政策解读,提高纳税人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五)提升信息技术支撑能力

  加强数据管理应用。开发数据质量监控管理系统,开展数据清理和质量考核,提升数据质量。全面推广数据仓库及数据综合应用平台,强化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开发税收监控智能化管理平台,对税收管理实施动态管控。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对全省机房标准化建设进行查验考评,充分发挥省局数据处理中心作用。开展基层局办公楼网络改造和税务所网络标准化建设,优化网络资源。推进服务器国产化及操作系统正版化。加强信息系统日常运维管理。充分发挥信息综合运维监控平台作用,简化运维流程。完成核心系统灾备建设,开展应急演练,提高运维保障能力。完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继续开展全系统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完成全省内网身份认证系统建设,部署市(州)、县(市、区)局防火墙。

  (六)加强队伍建设

  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各级局党组要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全面加强系统党建工作,探索具有地税特色的党建工作路子,发挥党组织在地税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围绕队伍建设抓党建,围绕税收抓党建,把党建工作与税收工作、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岗敬业教育为重点,开展系统性政治理论教育和经常性思想工作,推进税务职业道德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拓展思想政治工作阵地。加强班子建设。强化各级领导班子的政治力、学习力、服务力、公信力建设,强化对一把手带队水平和宏观驾驭能力的考核,强化对班子成员工作实绩和担当能力的考察,强化对作风漂浮、为官不为、为政不廉领导干部的整治。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注重发挥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组、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责任。加强干部选任制度规范化建设,改进民主推荐办法,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注重从日常考察中发现培养干部。严查超职数配备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和干部档案造假等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从2015年1月起,对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都要进行重点核实。大力推进绩效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激励约束和推动工作落实的功能。全面推行总局下发的绩效管理3.0版,实现组织和个人绩效管理全覆盖。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承接上级绩效考核任务,科学制定本级机关和对下考核指标,积极争取创新项目加分。绩效考评结果要与绩效奖金、评先选优、年度考核、职务晋升和工作问责挂钩。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领军人才培养,在继续加强学历教育的同时,要突出抓好与税收相关的执业资格人员培养。保证一线干部培训时间,提高一线干部查账能力,力争今年一线干部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人员比例达到70%。高效利用模拟实训平台,全面提升干部实际工作能力。实施新招录公务员人才养成计划,利用3至5年时间,将2008年以来新招录公务员培养成为各级各类业务岗位的骨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