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绿化委员会部署2016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08.03.2016  11:34
  为加强义务植树活动组织管理,杜绝形式主义,提高义务植树实效,务实推动义务植树活动健康发展, 3月1日,辽宁省绿化委员会下发《关于扎实开展2016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对全省义务植树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践行中央和省委关于“三严三实”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科学务实地推进国土绿化,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通知》提出,2016年全省计划完成义务植树6000万株。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省下达的计划,层层分解,采取得力措施,切实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促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健康持续地开展,确保完成义务植树的法定任务。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推进部门绿化的有效办法和政策机制。建立完善部门、行业绿化委员会的组织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行业的绿化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完成各项绿化任务。城建、交通、铁路、水利等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围绕落实《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1-2020)》,大力开展部门绿化和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扩大绿地面积,提升城镇和乡村绿化水平。

  《通知》强调,在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和义务植树工作中,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绿化委员会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树木移植管理的通知》精神,坚决摒弃追求奢华、急功近利、违背科学、铺张浪费的绿化发展模式,不盲目攀比绿化速度和树木档次,不非法移植大树进行城乡绿化。要加大对违法移植大树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采挖、运输和经营大树古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