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21.01.2016  10:19

  吉林办〔2015〕561号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管)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林业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林业局,白城市芦苇局,吉林森工集团,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办电[2015]88号)要求,切实做好全省林业系统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林区人民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两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工作,切实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和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要求,集中对生产生活困难、迫切需要帮助的群众开展帮扶救助、走访慰问和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要切实组织开展好领导干部集中下基层实施脱贫攻坚行动。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省脱贫攻坚战中实施千个单位包村、万名干部包户、百万党员参与帮扶的方案》要求,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困难地区、困难家庭、困难群众中去,落实好各项扶贫、惠民政策,解决好群众冬春生活中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加大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工作力度,开展好对低保边缘户、因病致贫户、流动困难群众等的救助服务工作和以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残疾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就业援助活动。要落实林区打工人员工资保障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节日期间维权帮扶工作,切实解决一些企业恶意拖欠工资问题,保证工资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

  二、开展具有吉林特色的文化活动,营造欢乐祥和节日氛围。各单位要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使“五大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凝聚起推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强大力量。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提供更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体现吉林特色、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节目,采取多种手段和形式丰富节日期间的文化生活。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扎实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进一步规范林区的旅游市场秩序,丰富节日旅游产品,改进旅游服务,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坚决查处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旅游环境,确保节日期间旅游服务质量和安全。

  三、严实安全生产措施,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各级林业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对所发现隐患进行再检查、再验收。特别是在春节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强消防安全,严防重大火灾事故发生。要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及旅游景点的安全保障措施,坚决防止拥挤、踩踏致人伤亡等恶性事故的发生。要针对林业冬季生产经营建设的特点,强化预防、综合施治,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要着力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严防年底前赶工期、抢进度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禁林区交通超载、超速、超限及疲劳驾驶,严格落实各项防范和治理措施。要严密组织集材、运材工作,检修好车辆,严防各类机械事故发生;要加强林区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认真修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要集中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做好信访工作。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及时化解和就地解决不安定因素,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针对节日期间“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活动易发多发情况,要集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加强社会治安管控。要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能力,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的防灾抗灾工作的检查指导,针对气候特点,认真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冰冻灾害、防冻裂泄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大力倡导务实节俭文明过节。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用公款吃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深入林区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士军属及企业困难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积极引导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五、认真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两节”期间,各单位要落实岗位职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带班的领导同志要督促检查本单位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和履行职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和有关制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绝不允许发生瞒报、漏报和迟报现象。对因不负责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吉林省林业厅

  

2015年12月29日

  吉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