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报2017年以及“十三五”期间城市供水设施建设计划情况的通知
吉建城【2016】89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局、水务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明确我省2017年以及“十三五”期间城市供水行业设施建设总体计划和发展方向,及时争取国家及省级有关项目资金,请各市、县尽快上报本城市2017年以及“十三五”期间供水设施建设项目,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填报范围
2017年以及“十三五”期间预计建设的城市供水设施,包括供水厂新改扩建项目、一次供水管网新改建项目、水源地建设项目、原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次供水改造项目。
二、填报内容相关要求
(一)水源地名称需按规范名称填写;水源类别按地表水、地下水两类填写。
(二)水源水质状况按照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规定的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和劣Ⅴ类的类别进行填写(总氮、总磷及细菌指标暂不参与评判)。
(三)水厂设计供水能力、水厂实际供水量填写2016年的数据。
(四)改扩建供水厂拟采取的工艺按照深度处理工艺、完善常规工艺、增加除铁除锰除氟除砷工艺填写;扩建项目按照常规处理工艺和深度处理工艺填写。
(五)相关二次供水项目填报内容为除“2014-2016年已列入省政府城市二次供水改重点工程”外的城市二次供水改造项目。
(六)地级城市按要求填写城市水质信息定期公布相关网站。
三、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城市供水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上报,并于2016年10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上报我厅城建处电子邮箱,纸质文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报送我处。
联 系 人:杨 帆 周 杨
联系电话:0431-8275242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208室(城建处报箱)
邮编:130051
附件:1. 市(县)“十三五”期间吉林省城市供水厂现状汇总表
2. 市(县)2017年吉林省城市既有供水厂改造与扩建项目汇总表
3. 市(县)2018-2020年期间吉林省城市既有供水厂改造与扩建项目汇总表
4. 市(县)2017年吉林省城镇新建城市供水厂项目汇总表
5. 市(县)2018-2020年吉林省城镇新建城市供水厂项目汇总表
6. 市(县)吉林省城镇“十三五”城市供水管网改造与新建项目汇总表
7. 市(县)吉林省2017年水源地建设及其配套管网分解表项目汇总表
8. 市(县)吉林省2018-2020年水源地建设及其配套管网分解表项目汇总表
9. 市(县)吉林省“十三五”期间城市二次供水改造项目汇总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