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适龄青年服2年义务兵役 享受7项经济补助

31.03.2016  09:37

   中国吉林网3月30日讯 (记者 郭美佳) 3月16日,由吉林省国防教育委员会、吉林省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主办,吉林省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承办的“2016年征兵宣传教育进高校”活动启动仪式在长春工业大学隆重举行。共青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省征兵办领导分别就大学生普遍关心的入伍后经济补偿、报考军校和退役后复学考研、报考公务员、自主创业和入驻青年创业园等优惠政策回答了学生们的现场提问。

   适龄青年服2年义务兵役,享受7项经济补助

  问:我想咨询一下参军入伍后,国家在经济补助上有什么优待政策?

  省民政厅副厅长李轩:

  国家和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都非常支持和鼓励有志青年参军入伍,适龄青年服2年义务兵役,享受的各类经济补助主要有7项:

  第一项是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我省从2012年起实行了“城乡一体”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就是每年按照不低于入伍地上年度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的标准计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以我省2014年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6516元计算,2015年我省入伍的义务兵服役两年平均可领取优待金约46000元,具体数额以入伍地县(市、区)政府民政部门公布数字为准。其中,大学生从户籍地应征入伍,以户籍地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发放优待金;从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以学校所在地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发放优待金。同时,政府还对服义务兵役期间立功受奖的增发优待金。具体标准是: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的,按照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5%增发,荣立二等功的增发10%,荣立三等功的增发5%,获得多个立功奖项的,按其中最高级别奖项增发优待金。)第二项是地方政府退役经济补助。就是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后,由县 (市、区)政府发给经济补助,义务兵每年按照4500元发放,服役2年退役后,可领取退役经济补助9000元,士官在义务兵发放标准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增加1000元。第三项是义务兵津贴。按平均水平计算,义务兵第一年津贴为每月600元左右,第二年为每月700元左右,2年的总津贴费约有15600元。技术兵种还另外有岗位补贴。第四项是一次性退役金。从2011年开始,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每年为4500元,两年合计9000元。第五项是复员费。包括基本复员费和伤亡保险、医疗保险,平均2000元左右。第六项是大学生义务兵学费补偿金和助学贷款代偿金。根据政策规定,无论大学新生、还是在校生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都享受国家提供的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政策,其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学年最高8000元,即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照实际缴费金额进行资助。第七项是军人退役养老保险。服义务兵役2年为16000元,退役时由部队转入地方养老保险账户。

  综上,大学生服2年义务兵役,按照2015年数据看,四年本科大学生义务兵平均经济收益约129600元,三年专科大学生义务兵平均经济收益约121600元。具体标准可咨询当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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