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

14.05.2015  22:09

长春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即日起至5月20日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进行网报申请。

 

本次认定范围包括,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长春市内,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地点由所在学校指定;社会人员到长春教育学院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儿童医院对面)进行现场确认,咨询电话88965304。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到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进行确认(户籍或人事关系在经开区、净月区、高新区和莲花山开发区的,请到南关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应届毕业生请学校与所在地区教育局联系确定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