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部署2015年两节期间民生保障工作

05.01.2015  16:13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民生保障工作的要求,吉林省民政厅于2014年12月31日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民政系统要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各项民生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要做好关心群众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到困难地区、困难家庭、困难群众中去,开展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等活动。要按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的救助资金和抚恤补助资金,确保他们衣食无忧,温暖过节。要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深入开展“救急难”工作,妥善解决群众临时性、突发性急难问题。要扎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冬季主动救助工作,以“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为载体,及时启动低温寒潮应急救助预案,增加流动救助车辆和巡查次数,及时发放食品、棉衣等救助物资,确保他们安全过冬。要抓紧完善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方案,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把救助款物及时、足额拨付到户、发放到人。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通过结对帮扶、扶贫帮困、爱心捐赠等多种方式,统筹安排受灾困难群众的过冬生活。要继续做好新灾应急应对工作,密切关注灾害的发生发展情况,确保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强调,要落实安全整改措施,坚决清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专项安全监管执法检查,重点对养老机构、福利机构、优抚医院、精神病医院、光荣院、救助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殡仪场所等重点单位和部位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针对多发、易发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要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同时对加强信访维稳,廉洁过节以及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做出部署,保障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确保困难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