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上半年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通报

02.09.2016  15:15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质量技术监督局,梅河口、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半年,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学生服装、缓(控)释等其他类型复肥、可降解聚乳酸制品等3种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省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学生服装。 全省中小学服装生产企业共有28家,计划抽查长春、四平、吉林、公主岭等4个地区15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产品。实际抽查了长春、吉林、四平、公主岭等4个地区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依据学生服装产品质量的相关标准,分别检测了产品的有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酸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及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9个项目,经检验,有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0%,不合格项为纤维含量。 二、缓(控)释等其他类型复肥。主要对缓释肥料、控释肥料、硫包衣缓控释复肥和稳定性复肥等4类缓(控)释复肥产品进行专项抽查,计划对全省80家企业抽查80批次产品,涉及计划抽查长春、吉林、四平、松原、白城、公主岭、农安县等7个市(县)区38家企业,实际抽查了17家企业生产的17批次产品,依据相关标准,分别检测了产品的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总养分、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控释养分量和包装标识等9个项目。经检验,17家企业生产的17批次产品合格,合格率100.0%; 三、可降解聚乳酸制品。全省现有可降解聚乳酸制品生产企业27家,此次抽查了20家企业45批次产品。依据《2016年可降解聚乳酸制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实施方案》要求,对购物袋、连卷袋产品的标识、封合强度、提吊试验、跌落试验、漏水性、聚乳酸含量、灰分等10个项目分别进行了检验,对一次性餐饮具产品的微生物指标、脱色试验、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聚乳酸含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18家企业34批次产品合格,合格率75.6%,同比提高18.1%。8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为聚乳酸含量、卫生性能、提吊试验、安全声明和标识。   四、工作要求 针对3种产品质量省监督专项抽查中存在的问题,各企业所在地质监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是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好企业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参照《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明确的工作内容、程序和时限要求,做好不合格产品生产后处理工作。   附件:1.2016年上半年产品质量省监督专项抽查合格率统计表 2.2016年上半年产品质量省监督专项抽查产品及企业名单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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