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勘察设计企业重复人员的公示

22.02.2017  22:36

 

为了加强行业动态监管,积极营造规范有序和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提高全省勘察设计行业信息化建设管理水平,依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数据采集审核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5〕34号)及《关于开展勘察设计行业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吉建设〔2015〕7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关于组织开展清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挂证工作的通知》(吉建管〔2017〕2号)文件精神,现对人员重复录入的勘察设计企业及人员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4月30日。

公示期内人员重复的勘察设计企业负责人及相关重复人员,应到省厅设计处进行现场身份核实确认,提交本人身份证、经本人签字的工作单位确认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单位聘用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对未能在公示期内提供上述材料的,我厅将删除该勘察设计企业重复人员信息,重新核定勘察设计企业资质。

特此公示。

 

附件:勘察设计企业重复录入人员名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