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新安法 打造安监新常态 长春市二道区区委理论中心组举办新安法专题辅导班

15.12.2014  16:34

 

            新《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大力营造学新法、说新法、用新法的浓厚氛围,努力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12月15日,二道区委理论中心组举办了由区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区直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街(镇)、开发区和系统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各垂直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政法系统有关负责人共百余人参加的新安法专题辅导班。

            辅导班上,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巡视员,现为省安全生产协会副会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专家顾问小组组长崔晓群教授就新安法增加和完善了的16项法律规定、创新建立了11项法律制度、强化了10项法律规定进行了系统解读,内容丰富,深入浅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现实深度。对每位参加辅导人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极大启发、帮助和指导。

            区委书记黄宪昱做了辅导发言。他说,这次专题辅导,是我们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重要载体,是我们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有效途径。当前,就我区而言,经济发展已步入新常态,但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 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大多数企业重生产,轻安全,主体责任不够落实,源头治理不够到位,安全隐患无处不在; 二是 监管效能亟待提高,一些监管部门认识上不去,态度不积极,人员不落实,推动不得力,对工作开展存在畏难情绪,安全监管存在盲区和死角; 三是 安全事故易发多发,仅12月份以来,我省就发生了通化燃气泄漏事故、吉林天燃气管道爆炸事故,以及德惠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多死多伤。就我区而言,安全形势也不容乐观。年初以来,先后发生了8起亡人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四是 事故问责极其严厉,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凡是涉及的相关人员,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责任追究。这种高压态势表明,安全生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条战线,各个领域。那么,我们如何认清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着力构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安全发展新常态。

            树牢安全理念,努力打造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新常态

            新安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这条规定要求我们,时刻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把人的生命放在首位。首先,要把以人为本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标准。以人为本的理念表明,要钱不要命的利益时代已经过去,谁再创造带血的GDP,谁就是人民的罪人,谁就会受到严厉的问责。因此,我们必须把生命安全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把安全法律作为始终坚守的底线。其次,要把以人为本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融合。新安法增加了“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的规定,从法律上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治国理政、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相关单位部门要认真修改完善安全生产规划,使之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做到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考核。第三,要把以人为本作为全社会共同价值取向和行动指南。随着新安法的颁布施行,学习新法、弄懂新法、执行新法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需求。我们应当满怀敬畏之心,有效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培育先进的安全文化理念,充分发挥安全文化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将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到各项工作之中,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强烈氛围。

            凝聚各方力量,努力打造安全生产齐抓共管新常态

            事故猛于虎,安全大于天。安全是人生所有幸福的源泉和保障。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论述,认真学习贯彻新安法,努力打造合力治安新常态。 一是 努力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成为新常态。2013年11月24日,习总书记在听取青岛输油管线爆燃事故情况汇报时指出:责任重于泰山。要抓紧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我理解,所谓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就是各级党委、政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其中,党委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对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总书记的讲话要求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的优势,注重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真正做到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勇于负责,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成为新常态。 二是 努力推动“三位一体”、分工明确、密切配合成为新常态。新安法规定,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同时省安委会着力构建了“四化融合”、“三位一体”(网格化、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综合监管)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将事故责任实行“一体化”追究。我们全区各镇、街、开发区及相关行业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分解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坚决杜绝盲区、死角和“五个了之”现象。 三是 努力推动素质提高、规范运行、标本兼治成为新常态。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业务培训,打造一支作风扎实、业务精通、严格执法、廉洁奉公的安全监管队伍。要进一步明确镇街层面各部门安全监管任务职责,搞好工作保障,解决好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要按照新安法要求,持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使“忙时治标、闲时治本,治标为先、治本为上”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常态。

            落实主体责任,努力打造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新常态

            新安法明确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只有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才能从源头上扭转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带隐患生产的旧常态,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 形成企业主动抓安全的新常态。坚持激励与约束并举,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体系,对重视安全生产、诚信等级高的企业在执法检查、项目审批、土地使用、科技支持、财政拨款、评优评先等多个方面给予优惠,对诚信等级低的企业采取多项刚性限制措施,激励和引导企业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做到自觉查改隐患,自觉制止违章,自觉安全生产。 二是 形成优胜劣汰的新常态。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同时,建立和完善奖优罚劣、优胜劣汰机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实施关闭。 三是 形成有利于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新常态。要制定出台相关办法,既鼓励各类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又鼓励企业采取花钱买服务的方式,定期聘请中介机构专家查隐患、建机制、抓整改,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而形成政府、企业、中介机构三者间的良性互动机制。

            坚持依法治安,努力打造安全生产严管重罚新常态

            新安法大幅度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要求安监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要严肃追责。落实这些规定,就必须把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管重罚常态化。 一是 始终做到对违法行为零容忍,促使企业不敢违法。把执法作为安全监管过程管理的核心手段。按照新安法分类分级监管要求,严格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做到执法监管全覆盖、日常化,形成“露头就打、见芽就掰”的高压态势,让违法行为无处藏身。 二是 把法律法规的“笼子”扎细、看牢,促使企业不能违法。以新安法实施为契机,加快修改完善制度机制,将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综合督查和重点时期督查常态化,将“四不两直”、突击暗访常态化,及时发现企业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 三是 注重放大执法效果,促使企业不想违法。大力推广解剖麻雀式和观摩式相结合的执法方式,检查一家企业,教育一片企业,督促当地同行企业举一反三限期查改隐患,真正做到“一厂受惩罚,多厂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