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审判执行工作 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

09.05.2020  20:12

5月7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统筹做好全省法院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当前重点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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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4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分析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研究部署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研究确定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5月6日,中央政治局再次召开会议,研究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分析了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对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做出新的部署,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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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科学判断,继续抓紧抓细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充分展现了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也充分显示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可比拟的优势。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要从疫情防控工作带给我们的启示中深入思考,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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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当前,我省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但外防输入压力仍然很大,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疫情反弹风险,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依然突出。全省法院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做好较长时间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形势的新特点新变化,紧紧围绕“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防控措施,决不能让持续向好形势发生逆转,决不能前功尽弃。要紧扣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要习惯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开展工作,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庭审等活动作出妥善安排,有序推进审判执行、诉讼服务等工作,巩固和发展今年一季度审判执行工作的良好态势,确保实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双胜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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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要立足审判职能,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促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继续依法严惩影响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妥善审理各类涉疫案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要认真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一系列指导性意见和省法院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全力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帮扶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要及时健全完善有助于促进复工复产、居民就业、投资消费、中小微企业发展、基本民生、脱贫攻坚的司法政策举措,为全面恢复正常经济社会发展秩序提供精准司法服务。此外,要扎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有关工作,为全国“两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