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食药监局查获一起经营过期食品案

10.02.2017  23:05

早市人流密集,流动人口多,且消费者多为老年人,对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是十分重视,不法商户将过期食品和正常食品混放,难以发现、辨别。

四平市食药监局按照群众举报线索,查获一起在早市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和过期食品案。

经调查,当事人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在销售过程中,为了延长保质期,从其他赠品上拧下带有最新生产日期的瓶盖,将该店临期食品瓶盖拧下并换掉,在市场早市直接销售。执法人员在早市现场及该店经营场所共计扣押过期食品(醋、酱油、火锅料、酱等)1637瓶(袋),已篡改生产日期食品(醋、酱油、耗油)119瓶,待篡改生产日期食品158瓶,合计货值金额6251.66元。通过协查、检验及对销售流向进行调查,最后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对该店做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89元,没收问题食品共计1914瓶(袋),并处罚款8万元,合计罚款8.0189万元,没收问题食品1914瓶(袋)。

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查封经营过期食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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