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食药监局召开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工作推进会

27.09.2016  02:35

近日,长春市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推进现场会在绿园区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公司召开。长春市食药监局丁甫久副局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基层监管单位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长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长春东北亚物流有限公司粮油市场分公司、长春东北亚物流有限公司农贸水产市场、长春地利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长春瑞达盛嘉商贸有限公司、长春金吉万通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闻氏果业、果婆婆水果店等8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食品安全总监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系列精神,推进《国家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落实进程,进一步明确食用农产品监管重点和批发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全面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升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绿园分局刘威局长就强化食用农产品监管,落实食用农产品监管主体责任做汇报发言。长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向与会者就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快速检验、市场准入制度等全面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并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把好准入关》为题发言。长春东北亚物流有限公司农贸水产市场就《加强市场销售者档案管理,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向与会者介绍对食品销售者监管做法。

最后,市局丁甫久副局长在会上指出:一要正确分析形势,充分认识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要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准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的切入点和靶向。三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今年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方面,要完成四项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入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档案。二是并与之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明确双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权利和义务。三是统一印制销售凭证,存根联可兼做销货记录,销售者必须索要销货凭证,兼做进货记录,通过一个凭证建立起质量安全追溯链条。四是配备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开展入场食用农产品的质量检测,严把入长入场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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