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食药监局创新监管机制 守卫“舌尖上”的安全

05.06.2015  17:27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食品监管体制机制创新,通过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把市场准入,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形成了全社会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是体制创新,通过职能调整,原来分散在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能和商务部门的酒类监管职能,已经全部整合到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现了一个部门对食品安全生产、流通等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管,责任更加明晰。

二是监管创新,立足于织密监管网底,市食药监局下沉工作力量,增设了5个开发区分局,新设或重新组建了11个区级监督管理所,补齐基层监管短板。强化属地监管职责,通过网格化监管,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责任网络。

三是手段创新,加快“阳光厨房”、“信息化厨房”建设,通过在餐饮企业点餐区安装监视器,试点“明厨亮灶”,让餐饮服务的关键环节——后厨“亮出来”接受公众监督。支持超市等零售企业建立肉品来源追溯制度,不仅将每天各个品牌的肉品检疫合格证进行公示,而且对各类进货单据进行了集中保存。支持企业建立电子化进货档案,确保一旦出现问题可以追根溯源。

四是制度创新,加强并完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高度关注其他城市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第一时间掌握信息,第一时间进行自查,无论长春有没有类似问题,都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并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管理”原则,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围绕“群众最关注、问题最突出”的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在食品经营环节,集中开展了对“小餐饮”、学校等各类食堂、集体用餐配餐单位、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了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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