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市直企业启动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

03.09.2018  10:42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社保局《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54号)精神,全面推进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进一步落实好稳岗补贴政策,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原市财政局和松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 进一步落实稳岗补贴政策的通知》(松人社联字[2018]33号),从2018年至2020年在市直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护航行动”的申请期限为2018年8月27日至11月5日,2019、2020年度申请期限为当年的5月 6日至 8月6日,逾期申请不予办理。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依托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网址:http://wgbt.mohrss.gov.cn/login.action)申报稳岗补贴,实现“零跑动”。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社保局进行联合审核,确定符合条件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并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市社保局按相关程序将稳岗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不欠费的去产能企业可按上年度应缴失业保险费总额60%的比例给予稳岗补贴,欠费的去产能企业及政府重点支持企业如享受稳岗补贴年度不欠费,其他年度欠费,经与失业保险费征缴机构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后,可按上年度应缴失业保险费总额50%比例给予稳岗补贴。

  企业稳岗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其中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两项支出不得低于稳岗补贴额度的90%。各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企业,或超出政策范围违规使用稳岗补贴资金的,取消当年稳岗补贴申请资格,并在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通报。对违规动用和虚报冒领稳岗补贴资金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松原市人社局 冯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