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环保局认真谋划“十三五”期间环境执法工作

22.03.2016  22:10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集安市国家级生态市创建的工作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加强集安市“十三五”期间环境执法工作,为生态市创建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执法环境,集安市环保局多项措施确保集安市环境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完善环境执法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执法有序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妥善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同时,加快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监督员队伍建设,为生态市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是加强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加强对我市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生态保护。重点监察矿山开采、加工、弃渣、植被破坏、生态恢复、土地复垦、废水排放等。同时加大流域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重点监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工业污染源、面源污染等,加强对各重点流域和主要饮用水源地的生态监察。

  三是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建立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治理台账,完善环境污染源信息库建设。对辖区污染源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的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要求辖区国控污染源企业、市控污染源企业、环境敏感区工业企业要严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确保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污染物防治设施闲置不用、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重罚。

  四是加强环境信访处置。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做到无论投诉大小,都必须到现场进行检查实地了解情况,及时调解环境纠纷、查处违法案件,做到件件有受理、件件有查处、件件有答复。对群众反应的未批先建、污染严重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或限期治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