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环保局开始查处餐饮场所油烟扰民问题

14.07.2016  16:06

  13日,长春晚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从即日起,环保部门将对全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进行专项治理。今后,全市所有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和油烟污染严重、群众反复投诉的餐饮服务单位,须于今年10月底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处理设施;使用燃煤、木材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炉灶全部改用清洁燃料。

  此次治理行动,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新、改、扩建的餐饮业项目,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不得建设;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营;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将责令停止排污,并予以处罚。

  我市将建立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单位名录,及时查处餐饮场所油烟扰民问题。对餐饮服务单位检查或监测不合格的,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逾期未完成治理的,责令其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予以处罚;对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或擅自拆除、闲置油烟净化设施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