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市民宗局六项措施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工作

16.12.2014  17:16

 

 

   2014年,榆林市民宗局立足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紧扣机关创模“路线图”,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采取六项措施,不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工作。

  一是强责治庸,建设勤政机关。组织观看了杨善洲、焦裕禄等先进典型事迹,注重开展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教育,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激情和责任感。细化分解了年度目标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此外,制定了《榆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对“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实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二是惩防并举,建设廉洁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制定了《榆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实施细则》,并按时上报了“八项规定”月报表。认真做好了廉政文化“六个一”(一报、一册、一讲、一课、一柜、一栏)建设,扎实开展会所中的歪风、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廉政风险防控等专项治理,编制了部门“权力清单”,巩固和深化了局机关反腐倡廉工作。

  三是学用结合,建设学习机关。修订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学习制度,按照“月有安排、周有学习”的原则,制定了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等各类学习计划,创新学习方法和学习载体,组织举办了市民宗局领导干部能力提升班以及全市民族宗教信息员、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等培训班,全面落实了各项学习培训任务,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四是培育新风,建设文明机关。制定了局机关员工文明守则、行为规范,在民族宗教系统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扎实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引领良好的社会风尚。

  五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开展了法律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完成了行政审批改革,精简了行政审批程序,简化了办事流程、缩短了办事时限,做到了办事公开。此外,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了无纸化学法考试,强化了机关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六是以人为本,建设和谐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了议事决策机制,制定了局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并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做到了坦诚相见、开诚布公、互谅互让,营造了团结协作、共事共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