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制网】桦甸市检察院召开严肃机关工作纪律会议

27.12.2016  17:33

  针对近期个别机关单位和服务窗口履行机关建设主责意识弱化出现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防止本院个别干部遵章守纪意识放松,心存侥幸而违纪行为的发生。2016年12月6日,桦甸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关于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会议。全院干警、公益岗位人员、临时工人员参加了此次大会。 

  纪检组长李槐同志传达了《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的具体内容,要求全院全体同志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纪律的工作规定,尤其注重做到“十个严禁”。详细从日常工作的迟到早退、工作期间从事不想关的事情、工作时间中午饮酒、工作时间到娱乐场所从事休闲娱乐活动、对待群众态度冷硬、违反会议秩序、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等容易被忽视的工作细节方面,提醒大家不要触碰纪律规定的底线,以免受到严肃的纪律处分。 

  别旭东检察长最后强调,违法违纪行为不仅会给个人带来严肃的惩处,也会给检察机关带来不良影响。因此,严抓工作纪律必须高度重视、坚决纠正。“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检察工作必须以严的纪律、严的督察、严的问责常抓不懈、长管长严。以严肃的工作纪律为保证,才能使检察机关形成和自觉保持担当责任、勤勉敬业、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