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根治拖欠工资顽疾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初显成效

04.05.2017  09:30

 

  针对目前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恶意欠薪、闹薪等突出问题,珲春市人社局于2016年起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了5家具有代表性的建筑施工企业,试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卡制度,并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经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农民工投诉案件同比下降了21%,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根本性的保护,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现将有关经验做法汇报如下。

   一、实行综合管理,建立部门监管的责任机制

  清欠农民工工资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珲春市将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党委政府关注的民生工程,推动建立了多部门监管综合治理的有效工作机制体制。 

  一是健全领导体制。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人社、住建、法院等32家单位参加的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清欠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数额大、涉及人数多的欠薪案件,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仅2016年,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市长办公会专题听取研究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委书记、市长多次亲自调度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和上访案件,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广东先后6次听取农民工工资清欠汇报,协调处理欠薪案件。  

  二是明确监管责任。市政府与成员单位各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清欠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市政府颁布文件,明确清欠农民工工资涉及部门的监管责任,强化了行政监管手段和处置措施。对欠薪案件,实行“政府负责、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行业归口”,清欠工作涉及成员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对突发性、群体性、恶意性讨薪案件,还建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由市领导或清欠办协调抽调相关部门参加处理。

  三是建立约束机制。对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和项目,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实施市场准入限制、行政处理处罚。凡不按规定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不准其房屋销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冻结在建项目,不准开发新项目,暂停其工程招投标资格;对于情节恶劣的,永久清理出市场,并运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

   二、建章立制,实名制管理有据可循

  为开展好实名制管理工作,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我局建立了一整套实名制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一是制定管理办法。珲春市人社局联合市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村商业银行等多家单位经过反复研讨磋商,制订了《珲春市建设领域实名制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明确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监督管理发放等规定,使此项工作有规可依,有据可循。

  二是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珲春市先后建立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农民工工资保障卡合作协议》、《珲春市建设领域实名制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规定》等多项具体详细操作细则,确保了此项工作在各个环节均能有效开展。

  三是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全面实行企业等级评定和不诚信企业黑名单制度。我局根据投诉次数、投诉人数、投诉金额以及社会影响面等四个方面的综合分析,对多次拖欠工人工资的企业,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企业,以及不具备资质的建设承包企业,在各级媒体上予以曝光,“黑名单”中的企业在珲春市范围内失去承包政府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和政府扶持资助的资格。2017年4月份,我局根据《吉林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的规定,对珲春市列入“黑名单”的7家建筑企业和施工负责人进行了媒体曝光。

  四是建立应急预案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突发事件不可预见的特性,为使突发事件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最好的处理,珲春市人社局制定了详细、可行、高效的《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欠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流程标准化,务工过程管理规范有序

  为使实名制管理工作科学有序,坚持做到三个标准化。

  一是坚持进场管理标准化。务工人员进场时,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劳工管理员登记务工人员信息并建立花名册,报项目部备案。在施工过程中,对各班组的务工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形成班组花名册。在务工人员进场之日起15日内,采取两种方式签订劳动合同,一种是集中会议室(办公室)签订;另一种方式是派人员到施工作业现场签订,确保签订率达100%。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班组长签订《项目部统一发放工资承诺书》,农民工签订《知情承诺书》。

  二是坚持施工过程标准化。要求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重点对务工人员工资发放和考勤进行严格管理。对于临时性帮工人员,采用班组长领取门禁卡统一打卡的方法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记录由劳工管理员与门禁系统及现场考勤比对后,班组长签字确定,并汇总至项目部。在工人上班时间,及时清点人数。专职劳工管理员的劳务管理日志(包含天气状况、工地操作面信息、各班组出勤信息)作为核对班组出勤人数的辅助材料,同时在闹薪、投诉以及工伤等突发事件发生后作为可追溯的在岗工人情况的证据之一。

  三是坚持退场管理标准化。务工人员在中途或工作任务结束退场时,企业结清工资并签订含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退场承诺书,方可退场。同时,要求劳务管理人员内业资料按统一的格式成册归档。

   四、人性化服务,农民工维权更加注重情怀

  针对新形式下的劳务管理特点,及时转变观念,变监管为服务,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预防,采取了一系列人性化的服务农民工措施,使劳务管理紧接地气,稳步开展。市人社局注重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使企业用工规范化,农民工施工清晰化。同时,我局还全力做好企业用工及工资支付的监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各用工单位定期自查工资发放情况,保证农民工拿到工资。开通举报投诉电话,受理各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发现、上报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杜绝发生集体访、越级访。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切实维护农民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大家认可和赞扬,仅2016年就收到了企业和农民工赠送的3面感谢锦旗。

  珲春市部分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实名制管理以来,取得了一些成效,迄今为止,未出现劳务纠纷情况,工资发放及时到位,劳务管理井然有序。2017年,珲春市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由点到面,迅速在全市所有项目全面推开。同时,进一步取长补短,积极吸收先进经验,推动该项工作取得长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