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开展非机动车 行人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图为在解放大路与珲春街交会处,交警向“红灯止步”的母女派发奖品。
松花江网讯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了解到,在喜迎第24届金鸡百花电影节期间,为加强和规范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秩序,创造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我市于8月20日至9月20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规范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8月20日,市交管部门组织广大交警走上街头,引导劝导非机动车、行人遵章守纪,重点教育劝导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按交通信号通行,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行驶,违反规定载人或者载物,酒后驾驶、驾驭非机动车,驾驶加装动力装置的自行车、三轮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行人不走人行道和人行横道,行人不走斑马线并与机动车争道,行人在灯控路口乱闯并抢行,行人不观察瞭望或乱翻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在活动现场,市交管部门开展了“奖励红灯止步第一人”活动,随机在市区主要路口发现并确认第一个遇到红灯止步的行人,现场派发奖品。
市交管部门还将组织宣传民警走进校园、社区和乡镇、村屯,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的宣传警示教育。
■ 新闻图评
英敏
奖励“红灯止步第一人”,这是我市交管部门在治理交通秩序上的一次探索和创新。
以奖代罚,尝试激励奖励的导向,是值得肯定的,事实上,也会取得一些积极效果。得到奖励的这部分人,肯定会出于一种荣誉感、责任感,而继续坚持甚至带动周边的人遵守交通规则。
然而,我们也应预见到,得到奖励的,毕竟只是少数,也就是说,这种机制的引导激励作用,是有限的。奖惩并行, 治理交通违章,还需要严格依法处罚,比如让违章的行人、非机动车辆骑行者在路口值勤,言传身教,这样警示效果就出来了。
所以,治理交通违章问题,“胡萝卜”和“大棒”的措施,需要并行,奖励、惩处之下,法制观念才会深入人心,才能治本。
(江城日报记者/刘巍 文/图 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