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新水平——长春市市长刘长龙主持召开市政府环保专题会议
6月12日,长春市市长刘长龙主持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贯彻落实省政府6月8日环保专题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再调度、再部署。刘长龙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事关新一轮振兴发展,事关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在认识上再提高、措施上再强化、力度上再加大、抓法上再务实,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新水平。
会上,市环保局汇报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刘长龙指出,近年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一系列成果,一些工作受到国家和省的高度认可。但必须清醒看到,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与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目标相比,一些工作还有很大差距。
就做好全市环保工作,刘长龙强调,一要切实担当环保责任,对长春环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先治标、后治本,先当期、后长远,做到标本兼治、长效治理,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二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整改。省政府督查组、环保部东北督查中心、市里组织开展自查查出的各类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环境信访积案、部分行业超标排放等问题,以及相关规划、法规、文件不落实等问题都要认真整改。三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群众信访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分办、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
刘长龙最后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主动作为,真抓实干,齐心协力,做到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对环保工作要亲自调度、部署和督办,并把任务层层分解。各相关部门要分兵把口、通力协作,把该抓的工作抓到位,把该改的问题改到位。要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督查,对工作不到位的要进行约谈。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主动做好问题整改。加大查处力度,曝光一批、约谈一批、处理一批。要深入开展环保政策解读,加强宣传和引导,营造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副市长周贺,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