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地税局持续推行税收“黑名单”制度

10.03.2016  11:30

为进一步打击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6年梅河口市局出台一系列有效措施继续大力推进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制度,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将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将列入税收“黑名单”。

税收违法“黑名单”将公开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址等情况。进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企业,将受到包括: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强化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限制证券市场部分经营行为、限制保险市场部分行为、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企业债券发行、限制农产口进口配额申请、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等16项联合惩戒措施。

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发挥出强有力的警示和震慑作用,真正使失信纳税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