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健康扶贫工程 助推贫困人口整体脱贫

05.08.2016  13:39

   到2017年底,让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

  

  松花江网讯      记者从7月29日召开的全市健康扶贫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健康扶贫工作精神,结合我市扶贫攻坚的实际,我市正式启动健康扶贫工程。总体目标是,到2017年底,让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少生病”,为脱贫攻坚提供医疗卫生支持,助推贫困人口实现整体脱贫。

  调查显示,我市共有因病致贫人口4.199万人,占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的75%,多数情况是一人得病,全家致贫。因此,抓好健康扶贫,对于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我市具体从四方面入手:第一,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行动,让农村贫困人口“看得好病”。其中包括制定精准医治方案,制定健康干预方案,开展入户签约服务等内容。

  第二,实施“五提高、一降低、一增加、四减免”等政策,使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贫困人口医疗救治益寿遵循“从下至上,分级诊疗、分类救治”的原则。全市所有医疗机构要专门设立贫困患者就医窗口,县域内医疗机构要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有效减少贫困患者排队等候时间,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费用负担。“五提高”是指,提高常见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住院患者报销比例、提高重大疾病补偿比例、提高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均提高5个百分点。“一降低”是指,降低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0000元降至6000元。“一增加”是指,增加将残疾人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等23个医疗康复项纳入新农合报销项目。“四减免”是指,贫困大病患者在省、市定点医院住院,实行四项减免措施:一是在省人民医院住院,患有肺癌、食道癌等28种重大疾病且需手术治疗的低保家庭、五保供养对象、孤儿等特定贫困患者,实现目录内医药费用全免,其中医保目录内医药费用经各种政策性报销后,剩余部分由省人民医院与省慈善总会各承担一半;针对28种重大疾病外的贫困住院患者,给予目录内医药费用5%的减免政策。二是吉林心脏病医院承担全省农村贫困心脏病患者医疗救治,免费为适应症患者开展心脏支架、搭桥等手术项目,所需费用除新农合正常支付外,其余部分由吉林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承担。三是贫困患者患重大疾病,在市直属的中心医院、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押金由转入县(市)区政府指定部门垫付,出院结算时目录内医药费经各种政策性报销后,个人承担费用由医院减免20%。四是鼓励社会救助。引导社会医疗资源积极参加健康扶贫攻坚活动,对贫困患者进行医疗救助,实施医疗费用减免政策。鼓励支持县(市)区、开发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减免政策。

  第三,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让贫困人口“看得上病”。全面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17年底,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同时,加大基层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加大基层综合改革政策支持力度;组建医疗联合体,扎实推进对口帮扶工作;加强5个县(市)医院重点专科建设。

  第四,加强疾病防治,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提高农村人口健康水平,使农村人口“少生病”。加强贫困人口防病知识宣传,加强贫困人口妇幼健康服务,有效推进基层健康管理工作。    (江城日报记者/彭亚娟 通讯员/于作军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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