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半年启动余下21个县(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医保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30.06.2015  07:03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印发《2015年吉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今年下半年,在2014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基础上,启动其余21个县(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省全覆盖。所有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深化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编制、薪酬制度、药品采购等各项改革。

积极推进新农合市级统筹

今年全省基本医保参保(参合)率保持98%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适当调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水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支付比例达到50%,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6万元。

加快实现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市级统筹,探索建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积极推进新农合市级统筹进程。完善医保省内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机制,稳步推进医保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启动新农合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试点工作。

全面开展重特大病救助工作

适当调整今年全省大病保险补偿基数,大病保险对患者经基本医保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实现大病保险信息系统的无缝连接和即时结算服务。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到今年年底,重点救助对象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工作。

推行总额预付、病种付费、人头付费、单元付费等付费方式,2015年年底前,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县域内和试点城市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要覆盖30%以上的出院病例数。

免费培养3年制中高职医学生

研究制定我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以面向村卫生室免费培养3年制中高职医学生为重点,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落实国家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探索乡村医生执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全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35元提高到40元,农村地区新增资金全部用于支付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鼓励引导参保患者合理就医

加强全省县级公立医院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逐步建立起省内大型三甲综合医院与所有县级公立医院间互联互通的远程会诊网络。

制定《吉林省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意见》,初步建立起全省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医疗模式。

共同组建覆盖全省的多层次医疗联合体,实现优质医疗资源有序下沉。

建立完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差别支付政策和转诊转院机制,对不符合首诊规定或自行转往上级医院就诊的患者降低报销比例,鼓励和引导参保患者合理就医。

公立医院需阳光采购

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必须通过“吉林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和交易。加快推进高值医用耗材省级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工作,对已公布集中采购入围结果的高值医用耗材,公立医院必须通过省平台进行阳光采购,网上公开交易。

探索推行县乡村一体化配送模式,提高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配送能力。

制定急(抢)救药品目录。

探索推行有利于新药、医疗器械研发的特殊审批程序,提高技术审评能力和审评审批工作透明度。推进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提高仿制药质量。

制定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

针对国家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意见,提出我省的实施意见,制定《吉林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在编制各级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为社会办医留出足够空间。今年年底,全省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

统筹建设三级医改信息平台

统筹建设省市县级医改和人口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管理6大应用系统业务协同,促进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

今年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计划招收学员1200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计划招收学员400人。鼓励医生到基层多点执业。新文化记者 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