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24.07.2017  08:20

  为了进一步提升环境灾害防范水平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因汛期引发的环境灾害事件,根据延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延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延吉市环境保护局防汛应急预案》文件要求,延吉市环境保护局在汛期前夕,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金星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汛期环境安全检查工作指导小组,制定昼夜应急值班表,结合延吉市汛期情况认真安排部署各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并要求环境监察部门按照属区管辖原则,组织落实本辖区内汛前环境安全检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针对放射源使用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重金属企业、水源地和尾矿坝等重点污染源进行污染隐患大排查的同时,对于重大问题,要求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查处、及时上报,全力保障2017年汛期环境安全。

  通过汛期污染隐患大排查,进一步落实了排污企业的环境安全责任主体,加强了治隐患、保安全、防事故的安全意识,提高了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的能力,为全市环境安全奠定了牢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