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出台监管措施 蔬菜价低于平均价20%

30.12.2015  16:20

  松花江网讯 启动节期平价店稳价惠民机制;启动冬季储备和加大外埠蔬菜货源组织机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东北“老三样”(白菜、萝卜、土豆)冬季蔬菜循环轮储3000吨工作任务……12月29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关于加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部署,为了营造公平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环境,确保百姓过一个祥和、快乐的节日,市物价局召开专题会议,就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作出全面安排。

  一、启动节期平价店稳价惠民机制。12月29日至31日,全市平价店启动重要节期监管措施,严格执行平价目录品种米、面、油、肉、蛋等销售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5%,蔬菜销售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20%的优惠幅度,充分发挥平价店低价利民作用。

  二、启动主副食品价格监测预警机制。从12月28日起,启动市场监测日报告制度,及时在媒体发布蔬菜等主要副食品价格信息,为平价店制定蔬菜价格提供政策依据。

  三、启动冬季储备和加大外埠蔬菜货源组织机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东北“老三样”冬季蔬菜循环轮储3000吨工作任务,保证外进蔬菜进货量不足时,冬储蔬菜能够及时投放市场,满足市场需求。会同商务部门加大外埠蔬菜货源组织力度,必要时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外埠蔬菜运费予以适当补贴,确保“两节”期间外运蔬菜量达到每日1000吨左右,以量稳价。

  四、启动提醒告诫机制。召开全市重点监管领域和行业提醒告诫会,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防范价格违法行发生。对倾向性、苗头性价格违法行为要提前介入,督促经营者严格自律,保证价格行为合法合规。

  五、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建立价格应急处置快速反应体系,一旦出现价格异动等突发事件,市、区两级价格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及时制止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

  六、启动巡查监管机制。市、区两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价格巡查监管力度,集中开展粮油及蔬菜等主副食品价格、交通运输价格、旅游行业和商贸流通领域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和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公开处理典型案件,该处罚的处罚,该曝光的曝光,决不手软,为江城百姓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同时强化“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守工作,对广大消费者的价格投诉举报做到有一件、查一件、处理一件,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从近几日市场检查情况看,我市市场供应充足,品种齐全,价格平稳、百姓购买正常,平价店、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商品没有发现断档、脱销现象。下一步,市物价局将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及市场价格变化,加大监测力度,一旦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立即向市政府报告,采取调控措施,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江城晚报记者/王寿生 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