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部署“三项整治”工作

05.07.2017  07:33

  日前,市公安局对从今年6月起至年底,在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敲诈勒索、以案谋私,民警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整治工作作出动员部署。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吕锋表示,集中开展“三项整治”工作,是市公安局基于自身“刮骨疗毒”的重大举措,局党委将坚决把“三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全力打好违法违纪问题的“阻击战”“攻坚战”“歼灭战”。

  目前,“三项整治”工作已进入问题排查阶段。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牵头全面排查今年年初以来各类立案情况和相关数据,从中发现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方面的问题;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牵头逐级排查2016年以来刑事案件转行政案件办理、久拖不侦的刑事案件、行政拘留暂缓(停止)执行、请假出所的行政案件,从中发现敲诈勒索、以案谋私方面的问题;市公安局纪委牵头对全市公安民警就参与经商问题进行自我查纠、登记申报,由民警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核对登记内容并“签字背书”,从中发现民警参与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问题,涉及违法违纪的由市县(区)两级公安纪检部门立案调查,以确保“三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落地见效。

  吕锋要求,全市公安民警深刻认识开展“三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地投身整治工作,认真对待有关问题的如实登记申报和自我查纠整改,严守党纪国法和警规禁令,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真正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使全市公安队伍正风肃纪和党风廉政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吕锋表示,全市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开门搞整治,欢迎全社会共同参与,通过全国统一的12389举报电话提供线索,公安机关将对线索进行逐条登记,分类梳理,及时组织进行核查,问题查实的,将对当事民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典型案例向社会通报曝光,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机关反腐倡廉、正风肃纪的坚强决心和“三项整治”取得的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