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停课成为焦点

18.04.2016  10:57

由于《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该预案目前正在进行修订中。继向公众征求意见之后,4月15日,西安市环保局召开专家评审会,对修订条款进行论证。

 

据介绍,现在预案在执行中还存在预警机制结构复杂,导致预警行动严重滞后;响应条件设置不合理,没有充分考虑到各单位、部门的响应准备时间;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对于环保工作越来越重视,而现行预案已经无法满足目前形势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鉴于西安冬季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高、持续时间长,环保部认为预案标准应该订得更严,此次预案的修订案也参照了雾霾较严重的北京和全国其余副省级城市的应急预案。

 

而启动应急响应时,拟对机动车有条件限行和Ⅰ级应急响应时,全市幼儿园、中小学停课的措施成为当日会上论证的焦点。

 

修订案规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公安部门就要做好全市范围内机动车(除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汽车及其他特种车辆外)限行两个尾号的措施;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限行三个尾号;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单双号限行;教育部门通知全市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停课。

 

对此,与会专家担心限行影响面大,这样做会不会响应过度,能不能慢慢的,一点一点来?

 

全市范围内,就意味着周至、户县等区县也要搞。”西安市交警支队参会人员表示,还有限3个号如何保证公平?这些都要充分论证,如果论证后确实要限行,具体操作办法应由公安部门来制定,会更具可行性。

 

停课一定要慎重。”西安市教育局参会人员表示,全市有3000多所学校,牵扯130万学生,如果要停课,一是要向市政府汇报,从应急响应措施启动时间上,不知是否来得及。二是130万学生就是130万家庭,孩子都停课了,家长怎么办?而且并不是学生回到家就没有了污染,能不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学校的空气净化问题。

 

专家最后建议应急行动应交由区县决定,增强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减少形成不必要的社会扰动和经济损失;响应行动中各部门的分级应急措施原则由部门制定,以保证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应急行动的成效评估应以最小的成本代价获取保护群众健康的最大收益为原则。根据与会专家和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该预案将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