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一季度实现良好开局

11.04.2016  18:24

      2016年,桦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真抓实干,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一季度,实现良好开局。  

      就业再就业工作平稳推进。 开展“精准扶贫、就业帮扶”活动,全市扶贫就业调查工作已全面启动,组织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深入村屯贫困户开展入户调查,对全市572户贫困家庭进行了走访,发放扶贫就业卡片1171张。开展了“搭建供需平台、促进转移就业、精准帮扶脱贫”城乡春风行动就业专场招聘会12场,发布用工信息1600余条,达成用工意向1200余人,组织劳务输出70人。一季度,全市开发城镇就业岗位3360个,城镇新增就业2464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88人。发放社保补贴410人,发放金额1,137,815元。 

      社会保险工作保持良好开局。 一季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完成参保缴费15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医保4万人、城镇居民医保11万人。工伤保险完成参保缴费3.5万人,生育保险完成参保缴费2.8万人。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数据采集工作,设立了社会保障“一卡通”服务窗口,配备3名专职采集工作人员,投入47万元配备了采集设备,自主开发了“一卡通”数据采集软件系统。截止3月末,已采集数据22.4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数据7.4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数据15万人。 

      人事人才工作推进有序。 1—3月,完成了2015度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着手准备2016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准备工作。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度工资正常晋升审核工作。继续做好职称管理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140人,知识更新工程培训7100人次,完成岗位聘用117人。 

      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强劲。 一季度,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21起,涉及农民工1621人,涉案金额3773万元,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1302万元。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215万元,返还保证金30万元,支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105万元。进一步完善仲裁办案制度,健全集体争议协调处理机制。截止3月末,累计处理劳动争议案件97件,其中:调解 64件、裁决21件、不予受理12件,法定限期结案率达到100%。  

进一步增强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和劳动合同签订意识,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一季度,签订劳动合同2431人份,解除劳动合同2287人份。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对桦甸市9家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有力地维护了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