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直播两起毒品案

26.06.2016  22:50

   城市晚报讯  6月23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两起毒品犯罪案件,长春中法官方微博对这两起案件的宣判过程现场直播。这两起案件中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等的刑罚,起到了震慑毒品犯罪的力度。同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保障阳光生活”专栏,警示广大社会公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戒毒结识  二人贩卖毒品再获刑

  曾毅与安卫东在吉林省一家医院戒毒治疗结识,二人预谋后共同贩卖毒品。2015年6月18日,曾毅在长春市南关区以13200元的价格卖给安卫东约重36克的400粒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2015年6月14日,曾毅从四川省泸州市向长春市邮购毒品至安卫东提供的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某某超市。6月19日,曾毅指使安卫东取邮寄来的毒品,安卫东指使其妻子杜某去取,杜某又谎称是普通邮包,让曹某某帮忙取。当日13时许,曹某某取到邮包后被公安人员查获。公安人员从邮包中查获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1465.30克、麻古38.19克,所查获毒品中的甲基苯丙胺含量分别为79.3%、14.6%。案发后,公安机关又从曾毅的钱包内收缴冰毒2.61克、麻古0.72克;从安卫东住处收缴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红色粉末0.83克、黑色粉末1.27克。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曾毅、安卫东贩卖毒品的事实,二被告人亦供认不讳。安卫东联系毒品买家并具体组织交易,安排曾毅在长春市的落脚点,二被告人分工配合,共同作案,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安卫东曾因毒品犯罪受过刑罚,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次实施毒品犯罪,系毒品再犯、累犯,应从重处罚,安卫东到案后按照公安机关的安排给曾毅打电话叫其下楼,对抓捕曾毅有一定协助作用,虽属重大立功,但公安人员已在曾毅住处楼下蹲守布控,安卫东打电话叫曾毅下楼的行为起到协助作用,可从轻处罚。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曾毅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安卫东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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