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男子遇工资难题 东亚吉和律师团称其应向单位讨要

05.12.2014  03:31

宪法日律师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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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和网12月4日报道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当天东亚吉和律师团的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的三名主任级律师和多名律师,对长春市的市民做了免费的法律咨询。在整个咨询过程中,其中单位用人纠纷、家庭纠纷占据咨询的比例最大。

12月4日,东亚吉和律师团的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免费对市民进行法律咨询,其中有10余名律师来分别接待有问题的市民。在咨询现场,记者发现,来咨询法律问题的情况多种多样,但最多的还是单位的用人纠纷和家庭纠纷。

小王去年的时候刚大学毕业,毕了业后就一直在忙着找工作,在今年3月份的时候,找到了一份工作,虽然工资不高,但还算稳定,没想到在今年11月份的时候,单位要求她主动离职,“我从3月份到我离职开始,单位就没有跟我签合同,还变向的开除我,我真是想不明白自己该咋维权了。”

刘淼律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您可向企业主张自4月至11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周先生讲,他和单位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每月发一次工资。后来,工会又与企业经协商,签订了一份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约定:企业所有员工每年年终可获得一次第13个月的工资,现在工作两年多了,但是在年终的时候,单位从来没有给他开过第13个月工资,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荣佑东律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因此,周先生可以向企业主张补发年终的第13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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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世剑 摄影 王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