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工商系统多措并举严治商业贿赂行为

23.12.2014  14:52
      近日,市工商局根据省局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头戏,全市工商系统围绕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和建立长效机制三大任务,采取了九项工作措施,严治商业贿赂行为。

    一是突出重点领域。在搞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行业领域为重点,规律完善制度,加强监管。二是拓宽案件来源。市、县工商局均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投诉网站,充分发挥“12315”网络体系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举报。同时加强与有关执法、司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畅通、拓展案件线索渠道。三是加强协调配合。一方面针对商业贿赂案件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另一方面,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建立健全部门间的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协调重大案件的查处。四是实行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管理优势,整合执法力量,建立了商业贿赂案件督办制度,选择一批案情相对重大、复杂,查处有难度、有阻力的案件,予以重点指导和督办。五是明确办案责任。指定专门的办案人员,明确办案责任、结案时间和具体要求。六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知识宣传、提高了经营者的思想意识,营造了公平的竞争环境。七是强化日常监管。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有商业贿赂行为等纳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档案,充分运用激励机制、预警机制、淘汰机制,引导经营者完善自律机制。八是加强督查指导。各级工商局由局领导带队,采取分地区包干形式,分阶段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九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为加强信息沟通,建立上下通畅、快速灵敏的信息反馈机制,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建立了严格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月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