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报】吉林积极推动企业信息公示

06.11.2014  17:42
 10月10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吉林省贯彻实施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新闻发布会。吉林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商机关将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联合信用约束和联动响应机制,加大企业失信成本,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

  据了解,吉林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省工商局完成系统建设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共享沟通,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限和格式要求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今年6月,省政府决定从省财政拨付17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建设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吉林省政府授权省工商局牵头建设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搭建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平台(见右图)并负责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目前,目前,全省150万户市场主体,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商登记信息都已经通过吉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进行了公示。10多个许可审批部门在办理许可审批手续时,主动登录该系统,获取市场金融机构主体相关信息,部分商业银行主动与省工商局对接,希望将本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在该系统公示,与工商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从而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减少企业信用评估费用。

  吉林省工商局负责人表示,吉林省贯彻实施《条例》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下一步将集中清理核查工商登记数据,确保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同时,该局还进一步强化工商系统内部培训,积极开展企业培训,做好企业信息公示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