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工商局科学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30.12.2014  11:44

本报讯(记者刘德喜) 市工商局在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过程中,采取“指导有‘据’、引导有‘序’、考核有‘律’”措施,科学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指导有“据”,畅渠道建平台。在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和媒体、户外电子广告屏开设企业信息公示专栏,专栏下设政策法规、公告公示、情况交流等栏目,把贯彻落实《条例》的最新要求、落实情况和做法及时公布。开展大走访全面摸排,确保辖区内市场主体知晓率达到100%。增设年报窗口,发放年报办事指南,设置公示业务咨询热线,及时解答企业关于年报公示的各种疑问,耐心指导企业填写相关数据。

引导有“序”,重调研强推进。从10月15日开始,市工商局印发了《关于加快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的通知》。该局组成5个集中调研组,在全市开展贯彻落实《条例》及配套规章制度集中督察调研活动,对各县(市、区)局贯彻《条例》情况和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中遇到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全市企业信息公示推进会、答疑会,总结成绩亮点,对提出的疑问进行梳理,研究制订解决方案和时间表,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考核有“律”,明机制勤监督。市工商局着眼全市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态势,建立统计分析和监督考核机制。该局对全市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公示的情况,按地域和企业类型每天在内网上公示,每周统计分析,在内、外网上公布,做到全市公示情况一盘清,县(市、区)情况对比明。

截至12月23日,全市已有4722户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2013年度报告,占全部应公示企业的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