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吉林省工商局将会严查仿名牌名企行为

04.05.2015  17:21

5月1日,记者从吉林省工商局获悉,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吉林省工商局决定从5月1日开始到10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5年度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

 

据悉,本次执法行动主要以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手机及配件、汽车配件、汽车装饰材料、建筑装修装饰材料、涉农产品等领域为主,集中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仿冒知名企业名称或姓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质量标志误导消费者;利用互联网销售仿冒商品、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同时,以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业和医院、银行、通信、教育、交通、物业、殡葬、传媒等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为主,集中查处借各种时机限定或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商品、搭售不必要的商品、收取国家已经取消、减免或不应该收费的各种费用、强制用户购买保险或实行差别待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执法中,主要以医疗购销、资源开发、设备采购、汽车4S店经销、啤酒经销、商品房销售、保险销售及网络经营等行业为主,集中查处其为获取交易机会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旅游、虚假报价等各种形式和名义,给付或收取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及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另外,以医疗、家用电器、农药、化肥、种子、装修装饰材料等人民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群众反映集中的行业为主,集中查处宣传未经科学检测、没有鉴定结论和统计数据支持等科学依据的“评比、推荐、评奖”结果;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或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提升商业信誉及对其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并以大型商场、酒店、楼盘销售、网络商品经营等行业和经营方式为主,集中查处其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中附赠式及抽签、摇号、赠送彩票等各种抽奖式有奖销售中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对于网络交易中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的,也将依法进行规范。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自2015年5月上旬开始至11月底,吉林省工商局还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打击重点区域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据介绍,此次整治行动以城乡接合部、农村大集和城区内专业批发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小商品集散地为重点整治区域,以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类、交通工具类等为重点整治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