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召开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省政府第七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22.04.2015  16:47

 

 

  4月14日,黑龙江省召开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省政府第七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全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工作,并对全省近年来涌现出的12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119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宪魁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长陆昊同志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统战部长赵敏同志作总结讲话,省政协主席杜宇新,省委常委陈润儿、黄建盛、杨汭、陈海波、杨东奇、郝会龙、李海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盖如垠、陈述涛,省政府副省长孙永波,省政协副主席何小平出席了会议。

  王宪魁在讲话中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牢记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重视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不断提高做好民族工作能力和水平。 

  王宪魁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明确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深刻阐述了涉及民族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和指导性,是指导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以此为起点,科学谋划和推进民族工作,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取得更大成效。 

  王宪魁强调,要全面落实民族地区差别化政策,帮助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要加大产业项目建设力度,加快发展农牧业、绿色食品、少数民族手工艺品等优势特色产业。要结合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加快边境地区对外开放开发。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住房、道路、水电通信、农田水利建设,用三年时间完成民族乡村泥(危)草房改造任务。要扎实做好扶贫工作,确保到2018年基本消灭民族地区绝对贫困现象。要抓好就业这个民族头等大事,想方设法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就近就业、增加收入。 

  王宪魁强调,要引导各族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四个认同”意识,努力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大力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搞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部队,努力为各族群众共同学习工作生活创造条件。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城市和社区民族工作,保障少数民族人口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合法权益。要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 

  王宪魁要求,要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妥善处理民族地区问题,让少数民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把民族事务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处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民族地区的政策支持,对扶贫开发、基础设施薄弱、文化传承等要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差别化支持政策。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和“三个特别”的要求,有计划地选派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双向交流任职、挂职锻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民委委员制度建设,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干事,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省委常委、统战部长赵敏在总结讲话中强调,民族工作关乎大局,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将思想统一到中央对民族工作形势判断上来,切实将行动统一到王宪魁书记的讲话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全省民族工作发展现状,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继续完善和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产业项目发展力度、扶贫攻坚工作力度、促进对外开放力度、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和人才培养选拔力度,努力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步伐,着力改善少数民族群众民生,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不断推动民族体育卫生事业,加快推进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共建精神家园,抓好舆论引导,落实民族政策,严防渗透破坏,巩固全省各族人民群众的“四个认同”,凝心聚力、不断推动全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果,不断推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新台阶。 

  会上,哈尔滨市、牡丹江市、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黑河市爱辉区、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省教育厅、省对口支援新疆前方指挥部的代表作了典型经验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