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院巡回宣讲进县区 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

21.10.2016  14:07
  日前,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的预防“民转刑”案件巡回宣讲活动落下帷幕。自今年4月起,长春中院相继在双阳、德惠、农安、九台等县(市)、区进行巡回宣讲,各地政法工作人员、社区书记、普通群众等共计1500余人参加了宣讲活动。

  近年来,民事纠纷数量大幅上升,一些矛盾升级演变为伤害、杀人等刑事案件,“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严重威胁社会和谐稳定。为了让群众认识到暴力犯罪带来的巨大危害,探讨如何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4月12日,长春中院刑事审判一庭与双阳区法院法官在双阳区山河镇进行了一场主题为“理性处理土地纠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法制教育宣讲活动,受到当地群众热烈欢迎。

  长春中院推广这一普法宣讲方式,结合人民群众和基层组织的需要,进一步扩大宣讲范围,与市委政法委共同举办了“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法制巡回宣讲活动。宣讲团先后前往德惠、农安、九台等地开展法制宣讲和法律咨询。宣讲活动吸引了各县区政法工作人员、各乡镇综治办主任、网格长、社区书记、普通群众等共计1500余人参加。

  针对不同地区和各类人群特点,长春中院制定了菜单式、个性化的宣讲方案。刑一庭法官对2012年以来审理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提炼和总结了“民转刑”案件的特点、成因、类型、不利后果和解决途径。宣讲以真实案例为基础,通过身边的人和事,让群众了解到“民转刑”案件的巨大危害,帮助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在宣讲活动中,法官们细致耐心地为现场听众答疑解惑,并向他们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主讲法官吴淼表示,巡回宣讲让群众更真切地感受法院工作,也让法官了解群众需求,拉近了法官和群众的距离。

  长春中院刑一庭庭长李肃说,法制宣讲不仅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对“民转刑”案件的警惕性,对于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维护社会稳定能力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