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17岁小伙为给27岁女朋友的姐姐过生日抢金店

25.01.2015  11:24

    

嫌疑人王某在指认作案现场。新文化网 王国彬 摄

    1月18日,前郭县乌兰大街与哈萨尔路交会处附近一大型综合商场。

    当天是周末,商场还位于前郭县商业中心,人流量较大。

    中午,商场内一家金店来了一名年轻“男顾客”,“男顾客”在离门口不到两米远的柜台前开始挑选金项链。他选择了一粗一细两条金项链,总重量超过100克,价值3万多元。

    这时,“男顾客”让服务员去开票,他拿起金项链就要往外跑,女服务员本能地抓住了金项链,男子从衣袖中拿出一把长约30厘米的刀,在女服务员面前比划了两下,吓得女服务员只好散手,男子得手后,很快就消失在人海中。

    被窝中被抓抓后还在笑

    接到报案后,前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展开排查。经过三天的走访和调取视频,最终锁定松原人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此时王某已经出省,逃到了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1月21日傍晚,前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赵建国带着办案民警,连夜驱车近500公里赶到了牡丹江市。1月22日14时许,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办案民警在牡丹江市一农村,将正躺在被窝中的王某抓获。被抓后王某并没有表现出恐惧和悔恨,“还笑呢!这孩子才17岁,还小、不懂法,不知道自己犯的罪有多重。”赵建国说。

    在王某的女朋友周某的脖子上,民警找到了一条被抢的金项链,在周某的手上还戴着一条金手链。

    22晚,办案民警连夜赶回了前郭县,当晚对王某进行了审讯。

    没钱给女朋友姐姐过生日选择抢金店

    据王某交待,他今年17岁,家住松原市,和爸爸一起生活。去年曾去过北京找工作,在北京期间,他认识了大他10岁的周某,两人相处一段时间后,确定了恋爱关系。半年前,两人回到了前郭县,王某找了一份工作,月薪2000多元。周某在一家足疗店工作,月薪2000多元。王某工作一段时间后就辞职了,两人靠周某的工资生活,日子过得并不宽裕。

    日前,周某的姐姐要过生日,两人准备去牡丹江给他庆生。可是王某手中没钱,拿不出像样的礼物。经过反复思索,王某准备挺而走险,要抢金店。

    1月17日,他就曾来到作案的那个商场,准备作案。他当时已经拿到了金项链,正慢慢向门口移动。金店的营业员很机警,发现王某有些可疑,在王某选金项链时就让另一位营业员去找商场保安,当王某就要移到门口时,发现门两旁多了两名保安。心中发虚的王某,只好将金项链放回柜台,找个理由离开了金店。

    第一次没有得手,第二天,也就是18日,王某再次来到商场,找到了另一家金店,这次他得手了。

    后悔:对不起爸爸

    作案后,王某打车来到周某的工作地点接上周某,两人赶到了松原市江北城区。在周某的帮助下,王某将一条较粗的金项链分成两段,较长的一段以210元一克的价格卖了,得到近1万元。剩下那段,王某给周某做了一个手链,而抢来的另一条金项链也挂在了周某的脖子上。两人随后打车赶往哈尔滨市,又乘大客车来到位于牡丹江一农村的周某姐姐家。

    1月23日下午,新文化记者见到了王某,王某个子不高,约1.7米,有些瘦,看上去很瘦弱。

    新文化记者:你和女朋友认识多久了?

    王某:记不清了,大约半年了,我们感情挺好的。

    新文化记者:你有什么爱好,上网?吸烟?赌博?或者其他爱好。

    王某:我不上网、不抽烟,也不赌博,没啥爱好。

    新文化记者:那为什么要抢金店?

    王某:遇到事了,需要钱,我没有钱,一时冲动就……

    新文化记者:作案时你带了一把刀?

    王某:刀放在了袖子里,我就想吓吓她们,也没往她们身上扎。

    新文化记者:没钱花了,没想过找工作挣钱?

    王某:我从北京回来,就想找一份工作,在家照顾我的爸爸,不想让他那么累。(王某低下了头,边哭边说。)现在后悔了,我对不起爸爸。

    23日下午,为了表达谢意,商场工作人员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 办案神速”的锦旗送到了办案民警手中。目前,此案警方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新文化网(王国彬 通讯员 孙佳宇 哈光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