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原则通过《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草案)》、《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13.05.2016  10:46

  10日,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行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2016年第一批削减省级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清理规范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等工作。 

     

  会议指出,开展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变建设项目评估评审单体把关为整体把关、申请后评审为申请前服务,对于解决目前建设项目评估评审手续多、时间长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节约社会资源、加快建设项目落地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运用好评估评审结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研究了省级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削减和清理规范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工作。会议确定,我省2016年第一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68项。这次削减后本届政府累计削减省级行政审批事项524项,完成削减的任务89%。肥料样品检测等5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不再纳入《山东省省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减少至36项。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草案)》、《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决定经进一步修改后,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研究了《山东省车用乙醇汽车油推广使用办法(修订草案)》、《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山东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办法(草案)》,决定经进一步修改后,以省政府令公布实施。 

(责任编辑: 环保厅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