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科技双翼 助力审判腾飞

24.06.2021  19:23

近年来,辽源两级法院以“提升‘智审、智执、智服、智管’能力,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的现代化智慧诉讼服务体系”为目标,不断拓展“互联网+”诉讼模式,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司法利民服务宗旨,为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智能化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在多年的信息化建设工作中,辽源两级法院探索出一条符合本地区特色的工作道路。现已建成5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5个一体化执行指挥中心、12个智能合议室、5个智能法官会议室、17个智能接待室、32个智能法庭、6个互联网法庭、2个智能审委会、5个智能辅助办案中心。四个基层法院全部派人入驻社会治理中心,并实现了社会治理中心智慧法院功能全覆盖。西安区法院推出的家事案件精细化审判平台、要素式审判模式及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获得了多项省级以上荣誉,并被团中央、最高法院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国推广。

强化智能审判

辽源两级法院建立了多项智能审判管理制度,形成了“分管领导抓流程、部门领导抓落实、职能庭室抓应用”的智能审判新格局,依托审判平台功能,达到了“十个实现”:即实现了审判流程智能化;实现了智能接待、调解、送达;实现了庭审笔录同步生成、法律文书网上智能生成及电子签章的普及应用;实现了科技法庭升级为智能庭审系统,庭审笔录智能语音转换普遍使用;实现了网上进行合议和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实现了智能审判委员会,率先在全省实现网上申请、审批、表决无纸化运行模式;实现了电子卷宗从立案扫描、到一键归档有序操作和管理流程;实现了民事行政上诉案件纸质卷宗不再人工移送;实现了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广泛应用;实现了与看守所、监狱远程视频提审和开庭。

两级法院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辅助法官开展网上办案,有效促进审判效率和案件质量提升。以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为抓手,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辽源地区两级法院无纸化办案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文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法官普遍使用裁判文书智能生成系统、“一键生成”裁判文书和智能文书系统。广泛开展文书智能纠错软件应用,避免裁判文书产生低级错误。

目前,辽源两级法院所有民商事、行政案件均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从立案到结案法官不再接触纸质材料,使法官更加专注于庭审和裁判的关键环节。自推行全流程无纸化办案以来,诉讼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同比下降8.6个百分点;归档周期缩短一半;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4.46个百分点;一审案件上诉改判、发回重审同比下降了2.47个百分点。

强化智能执行

辽源两级法院依托一体化执行指挥中心,全部实现了执行远程指挥“可视化”。执行指挥中心通过“可视化执行案件管控系统”对执行现场是否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均能够快速有效的发出指令。

辽源两级法院的执行指挥中心均已安装GIS应急指挥值守系统,并利用该系统与“智慧执行”APP、“执行110”相衔接,打造了四级法院实时联动、信息资源实时互通、执行线索快速响应的现代化“智慧执行平台”。执行干警在执行现场均能通过“智慧执行”APP开展拍照、录音、取证等工作,通过与执行指挥中心的实时互联,将执行办案数据及时上传到服务平台,方便了案件当事人实时掌握案件进度,提高了执行办案的透明度。

近一年来,辽源两级法院共利用GIS执行指挥值守系统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执行视频会议20余次,重点案件研讨会15次,与办案人员远程视频连线100余次,回复当事人留言100余条,在线结案200余件。

在查控体系应用方面,全市法院充分运用人民法院管理平台“总对总”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与公安、金融、保险、税务、国土、工商等部门资源共享,实现了对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及当事人身份信息的网上查询,以集约网上查控为基础,以线下查控为补充,鼓励财产线索举报,最大限度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有效提升了执行到位率。

强化智能服务

辽源两级法院通过深化跨域诉讼服务改革,在诉讼服务中心专门设置跨域立案窗口,全面提供跨域立案服务,15分钟内即可完成接收立案材料并发送至其他管辖法院,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增设律师“一码通”验证服务绿色通道,方便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诉讼业务。增配诉讼服务“好差评”系统,以人民群众的评价倒逼诉讼服务质量提升。

根据群众需求,辽源两级法院均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电子法院体验区”“律师操作区”“智能调解区”等多样化功能分区,配备智能阅卷终端、电子法院终端、诉讼风险评估告知机、诉讼服务一体机、普法宣传机等自助设备,让当事人体验智能、集约、高效的一站式诉讼服务。

此外,两级法院还全面应用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律师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等线上平台,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播放宣传视频,布置相关宣传手册,实现一网通办的“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

强化智能管理

辽源中院制定下发了“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并开展“院庭长监督管理平台”应用。通过全流程、静默式的监管,实现院庭长对符合监管条件的案件主动进行多种方式的监管,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定的监管职责,保证了案件质效持续提升。

此外,辽源两级法院进一步提升审判流程四公开指标,使审判流程信息公开中有效案件公开率、文书笔录公开率、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公开率、庭审直播公开率、执行案件信息公开率、2020年电子签章使用率等得到有效提升。疫情期间互联网法庭远程审理及讯问86件,电子送达3451件,极大提升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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