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第12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5次全体会议公报

05.02.2015  19:42

中共长春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2月4日在长春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37人,列席272人。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高广滨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市法院、市检察院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总结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5年任务。全会由市纪委常委会主持,审议通过了王长久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全会传达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深刻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体现了崇高的党性品格和担当精神。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系统总结去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今年任务进行全面部署。

 

巴音朝鲁书记在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省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崔少鹏同志的工作报告,总结了去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部署了今年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学习讨论了高广滨同志的讲话。一致认为,讲话全面贯彻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刻分析了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必须认真贯彻落实。

 

全会回顾总结了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为过去的一年,市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入落实,“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全会强调,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具体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建设幸福长春提供有力保证。

 

第一,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强化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把“七个有之”上升到党纪高度来认识和处理。决不允许在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以各种名义搞“小圈子”,从事非组织活动;决不允许传播小道消息、转发谣言信息;决不允许向党组织隐瞒个人有关事项和重大问题;决不允许擅自脱岗离岗,领导干部离开工作地必须向党组织报告。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

 

第二,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突出主责主业。深入落实《长春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积极探索县及县以下纪检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问题。建立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制定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具体办法。改革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的权威和“”的优势,建立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问责制度和向派出机关报告工作及述职制度。

 

第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继续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加强对培训中心腐败浪费、收红包及购物卡、会所中的歪风、公车私用和党员干部参赌涉赌等问题的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婚丧嫁娶敛财风、变相公款吃喝风、吃拿卡要衙门风、乱发节礼补贴风等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问题。建立健全“四风”问题快查快结机制。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问责。坚持立、查、惩、改,综合治理,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第四,坚持有腐必惩,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纳入依规惩处的重要内容。坚决查处市属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负责人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第五,注重源头治腐,推进治本工作。以“五权”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的制约和监督。抓好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和市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纪委述责述廉等制度的落实。推进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办法创新。探索实行对行贿违法企业的惩戒办法。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第六,扛起监督责任,建设过硬队伍。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绝不允许个别人透支纪检监察机关的信用。要求真务实,践行“三严三实”,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问题。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岗位的调整岗位;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坚决问责;对作风不正、形象不好,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坚决调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勇于担当、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建设幸福长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