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201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公告

28.11.2016  15:07

  根据吉林省人社厅部署,为组织201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见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凡有意愿接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用人单位,于2016年11月30日前,向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时,用人单位到所在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并提供用人单位法人证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凡有参加就业见习活动意愿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到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登记。报名时,提交毕业生本人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4.参加就业见习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由地方财政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付见习补助,由见习基地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60%的标准给付见习补贴。

  5.申请接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用人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遵守的职责义务,以及报名参加就业见习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享受的政策、遵守的职责义务等相关具体事宜,请实名搜索吉林市人才网( http://www.jlsrc.com ),点击“201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说明”进行查询。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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