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五届全省志愿服务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01.02.2016  16:08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扩权强县试点市妇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普及“行善立德”的志愿理念,打造“吉林志愿者在行动”品牌,推进吉林志愿服务制度化、社会化进程,近日,省志愿服务联合会根据新修订的《吉林省志愿服务条例》及省文明委关于志愿服务表彰的相关要求,决定开展第五届吉林省志愿服务评比表彰活动,分配给妇联系统优秀志愿者名额30个、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名额3个。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吉林省优秀志愿者条件: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长期参加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邻里守望”“六走进”志愿服务活动中,活动经常、事迹突出、深得身边群众认可、社会影响积极,已经在“吉林志愿者在行动网”注册的志愿者优先推荐。

  (3)事迹特别突出的吉林省优秀志愿者,可评为吉林省优秀志愿者标兵。

  2.吉林省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的志愿服务组织或在“吉林志愿者在行动网”已经注册开展活动的志愿服务团体。

  (2)其章程规范、机构健全、管理完善、内容丰富、活动经常、社会影响积极广泛,志愿者队伍在10人以上且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组织。

  (3)事迹特别突出且具有突出示范引领作用的,可评为吉林省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标兵。

   二、材料上报要求

  1.在2月20日前,各地妇联在广泛发动群众、层层推荐的基础上,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推荐出来,事迹须真实、具体。

  2.优秀志愿者候选人上报个人基本信息、一份300至500字的事迹材料、个人1寸红底照片和志愿服务工作照片(2-5张)。

  3.每个候选组织上报组织基本信息、一份500至800字的事迹材料、组织成员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照片(2-5张)。   

  4.各地妇联需报送推荐名单汇总表。并将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传至宣传部邮箱。

   三、网上注册

  2月末前,被推荐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需在“吉林志愿者在行动网”( www.jlzyz.com )志愿云系统正式注册。注册成功后,省妇联统一将资料上传到“第五届吉林省志愿服务评比标准投票系统”,待通过市(州)志愿服务联合会、省志愿服务联合会逐级审核后方可参与网上投票。

  联系人:韩淑瑜 张玥

  电话:0431-81162327,13159520304,15043009158

  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2016年是吉林省志愿服务联合会依据新修订的《吉林省志愿服务条例》开展全省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的第一年,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要认真研究评选推荐办法、制定详细实施方案,确保评选推荐严谨规范进行。

  2.深入群众,覆盖基层。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社会化、广覆盖,立足社区、村屯、企业、学校、连队、特殊群体等基层单位,着重推荐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推荐表彰的先进典型,重点是最基层、最突出的普通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

  3.坚持标准,注重成效。各地区、各部门志愿者协会(联合会)要统一申报本地区的推荐名单,按照评比表彰的条件,切实坚持标准、优中选优,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真正把群众公认的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推荐出来,以此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严禁利用不正当手段进行刷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

  4.做好宣传,营造氛围。要把推荐表彰优秀志愿服务典型与评选“吉林好人”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各地、各会员单位志愿服务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宣传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感人事迹和精神风貌,充分展现志愿者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时代风采,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支持、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附件:1.吉林省优秀志愿者(服务组织)名额分配表

            2.第四届吉林省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推荐表;

            3.第四届吉林省优秀志愿者推荐表;

  

  

  吉林省妇女联合会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