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桥外院秦和院长当选第七届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委员

19.04.2017  18:47

  4月10日至11日,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简称高评委)成立大会召开。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秦和院长被选为第七届高评委委员,并代表民办高校作交流发言。   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李晓红出席会议,向第七届高评委全体委员颁发聘书并讲话。他指出,做好“十三五”时期高校设置工作,必须围绕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主题,夯实以规划为引导和构建分类体系的基础,妥善处理好事业发展、人才需求、支撑能力与增设高校的关系,准确把握政策。他希望,新一届高评委委员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高高校设置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同时要强化廉洁自律的要求,坚持原则,确保高校设置工作公平公正。   教育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当选第七届高评委主任委员。他表示拥护部党组决定,感谢全体委员信任,一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执行部党组决策部署,尽职尽责、不负重托。他指出,做好第七届高评委工作,必须按照《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要求,把握基本稳定、从严从紧、质量提升、协调发展的工作总基调,坚持“一条主线”贯穿,服从和服务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坚持“一本章程”遵循,严格执行《第七届高评委章程》;坚持“一套程序”推进,落实好评议各地规划、评议申请学校、了解规划落实、开展政策研究的任务;坚持“一把尺子”衡量,依据高校设置条例和分类设置标准开展考察评议;坚持“一条底线”要求,严守纪律规定,清清白白做事,干干净净评审。   高评委是依据《高等教育法》,由教育部设立的专家评议机构,为教育部提供高校设置方面的决策咨询意见,每届任期五年。第七届高评委坚持德能并重、择优遴选、结构合理的原则,按照降规模、调结构、提质量、强素质的思路,着力打造一支高水平专家委员队伍。根据教育部确定的遴选程序,经全国高评委专家聘任资格委员会严格审查,并报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批准,本届高评委委员共120人,比上届减少72人,队伍更精干,结构更合理,水平更专业,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   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高评委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纪律监督小组组长、秘书长,审议通过了《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章程》,讨论了《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分类设置标准》。全体委员签署了廉洁自律承诺书,来自中央国家机关、地方政府及教育部门、高校、研究机构和民办学校的委员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   秦和院长代表民办高校作交流发言。她提出,高校设置是国家管理高等教育,进行高等教育宏观调控,从源头上对高校办学质量予以把关的重要手段。通过设定院校设置的标准,规划一定时期内院校设置的数量,组织开展院校设置评审,实现对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的总体调控,从而引导高等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这个意义上讲,高校设置是高等教育管理的“闸门”和“龙头”,是高等教育领域国家意志的重要体现,对于提升高等学校办学效益,促进高等学校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秦和院长强调,当前我国正处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时期,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特别需要办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高校,在拓展高等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高水平大学入学机会需求、促进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如何通过院校设置这一“闸门”、这一“龙头”,带动高等教育结构调整,引导各地各校将资源和精力聚焦到内涵发展上来,促进高等教育更好地发挥功能,切实肩负起新的历史使命,是一项事关高等教育大局、事关国家发展全局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秦和院长表示,作为新一届高评委委员,她将把握好以下几方面:一是提高站位。树立大局意识,深刻领会每一所院校设置的战略意图,综合评估可能的影响,增强宏观把握能力,确保符合国家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二是把握大势。对国家发展形势有深刻、准确的分析和判断,精准的把握高等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三是钻研业务。充分利用调研考察、参加培训等各种机会,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特别是在深入学校考察、参加评议时,能够提出有价值、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在履行高评委委员职责的过程中,体现专业水平,切实增强院校设置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四是尽职尽责。本着对高评委负责、对部里负责、对教育事业发展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始终做到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圆满完成高评委和部里安排的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高评委的良好形象和声誉。五是建言献策。加强对高等教育领域以及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等相关问题的深入研究,认真思考一些重大问题。利用适当方式积极建言献策,真正发挥好高评委委员的作用。   秦和院长在发言最后呼吁,希望教育部在今后院校设置工作中继续对民办高校予以支持,促进民办高校在内涵发展上实现新的提升。

 

作者: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