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主任会议

22.04.2017  06:52

  4月2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27日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会期一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万成主持会议,副主任吕凝、王铁茗、王明德、甘琳,秘书长吴强出席会议。

  主任会议听取了人事事项有关情况的汇报、关于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暂缓制定《长春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的情况说明,讨论研究了《关于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和《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守则》《长春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落实办法(试行)》《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与“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对口联系的意见》《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规定》,讨论确定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建议议程、时间。

  主任会议建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程为:审议《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修订草案)》;审议《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六五”普法完成及“七五”普法推进情况的报告》,表决《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长春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报告》;人事事项;审议关于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