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地税局积极落实契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新政

29.02.2016  15:44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为保证新政策的贯彻落实,延边州地税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落实个人住房税收政策调整工作的通知》的函,以确保优惠政策及时、准确落实到位。要求各征收单位提高认识,落实好关系到民生大计的税收政策,发挥税收对经济宏观调整的作用,配套国家加快“去库存”措施。

为了统一执行政策的尺度,延边州地税局研究决定,从2016年3月1日起,个人房屋交易时提供个人住房证明全部采取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各征收单位应与当地房管部门做好沟通和衔接,以文件形式确定协作方式。对乡镇或农村等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可使用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的方法。

为使税收政策更好地惠及于民、促进全州房地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延边州地税局要求各县(市、区)局优化税收服务,强化征管措施,按照高效便民原则认真做好落实工作。在征收窗口做好宣传和辅导,耐心解答纳税人的咨询,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新的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