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环保局积极开展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20.03.2017  14:42

  按照国家《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及敦化市政府《关于印发敦化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保证敦化市划定工作顺利完成,市环保局与林业、国土、水利等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加强沟通,初步了解划定工作所涉及的各区域的相关情况,已开始着手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生态保护红线将在水源涵养、生物多性保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进行划定,涵盖所有国家级、省级禁止开区域,以及有必要严格保护的其他各类保护地等。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是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实施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举措,是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绿色发展的有力保障。将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